陈洁静
(身份证号码:4501061981090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如何有效地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承包与发包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关系到招投标活动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有利于减少腐败行为,消除不正当竞争,避免招投中的串通作弊、地方保护、暗箱操作等行为,也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因此,本文选择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进行研究,对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运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招标代理
1.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和特点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建设工程、货物买卖、财产租售和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竞争和交易形式,其特征是引入竞争机制以求达成交易协议和订立合同,它兼有经济活动和民事法律行为两种性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则是在工程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供应、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单位,以保证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节约建设投资。招标投标具有以下儿个特点:
(1)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
(2)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可较好地实现投资效益。
(3)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与运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绝不正之风,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公平。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意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具有巨大的意义:
(1)促使建设单位重视并作好建设前期工作,根本上改正“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违背建设秩序的三边做法,有利于坚持基本建设程序。
(2)有利于节省建设资金,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3)增强了设计单位的经济责任感,促进设计人员注意技术和经济的结合。
(4)合同对工期、质量标准等规定明确,促使建筑企业励精图治,改善与改革生产经营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重视社会效益和企业信誉,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必然促使企业加速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5)招标投标体现了建筑产品是商品的性质,运用价值规律处理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关系。工程的预付、结算等,都能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一切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克服过去那种按预算加签证的作法,从而简化了结算手续,大大减少了扯皮现象,减少了双方的矛盾。
3.现阶段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虽然招投标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上可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但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
(2)缺乏必要的监督
工程项目交易过程理应涉及到业主招标、政府监督、中介代理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指导与监督,然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没有划分明确的责任与义务,这就导致工程招投标管理在监督方面不到位;同时我国建筑行业起步较晚,相比于其他先进国家来说,我国招投标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手段落后,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这就导致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严重威胁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
(3)有些单位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行业的标准与制度,对施工单位、承包商等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即他们必须具备一流的技术与管理技能、规范的施工队伍与足够的承包能力,然而这些要求对能力有限的企业无疑来说是巨大的压力,这就导致有些单位可能会避开招投标体制来选择施工单位,从而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利益;其次,有些单位甚至把整个工程进行违法分割,引进若干个施工单位来进行同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严重影响施工的进度,使得建筑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整体质量更难以保证。
(4)评委抽取与到场程序瑕疵
工程招标程序之一就是抽取评标专家,按规定,这些评标专家被抽取后应当立即到场,避免他们与投标单位进行商量与泄密,有效地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让整个招投标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4.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指定科学合理的相关制度,如书面报告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等,这些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承包商与业主的行为规范,有助于工程招投标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要明确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及标底的履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具体操作规程,严格审查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严格规定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按照程序走;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支监督队伍,对各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及其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履行合同情况等进行严格后续追踪与调查,切实保证承包商与业主的共同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承包企业与业主、代理机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4.2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主体的管理和规范
在当前情况下,尤其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把工程建设由政府行为改革为企业行为。这样,工程建设的业主就应当是对工程建设的立项、投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负责、一体化管理的独立的经济法人。这样的业主必然会主动地把自己的建设项目推向市场公开招标,选择价格低、质量高、工期快、信誉好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应当是建设单位的一个自觉、自愿的行为。目前,在建设单位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以强制手段要求建设工程必须据《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标投标,把计划经济下由政府行使的权力放到市场上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程建设的促进作用。
4.3深化招投标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组建招标采购管理局,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国有资金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将原来由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法承担的招标采购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到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和违法查处权委托给招管办统一行使。
5.结束语
当前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加强研究与探索,寻求相关对策,不断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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