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探讨

发表时间:2021/8/27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月10期   作者:姜源
[导读] 文章结合当前一些地区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相关工作中仍存在的不足
        姜源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  400020
        摘要:文章结合当前一些地区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相关工作中仍存在的不足,从政策宣传、新技术应用、以及监管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探讨了如何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落到实处的相关措施,以期为今后相关领域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土地资源

前言:虽然我国幅员辽阔,但由于人口众多,因此土地资源仍然相对匮乏,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鉴于土地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采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各地区有关部门都需要认真研究分析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探寻科学合理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以实现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1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概述
1.1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通过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各级有关部门的土地资源保护进度将显著加快,将自上而下树立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识和理念,由此,各级有关部门即可逐步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避免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从长远来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和经济稳定增长等方面均有着重要作用[1]。
1.2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具体来看,一方面,在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在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对于上报的土地利用申请,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土地资源不造成影响后才能批复实施项目。另一方面,在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有关工作中,要始终注重耕地资源的保护,要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耕地面积,并完善耕地的各项基础设施,从而真正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2]。
2当前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中仍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都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文件,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也有了较多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局限性也较为明显,很多地区的工作都停留在区域性实践方面,且理论内容较多,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来看,当前仍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2.1全民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尚未完全普及
        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国内仍有很多地区的有关部门和群众对于土地资源利用的观念存在滞后性,缺乏对节约集约用地相关内容的了解,导致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政策在这些地区的落实情况较差。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当地有关部门对于土地利用方面往往存在着揠苗助长的行为,为了实现短期经济的增长,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当地有限的土地资源批复给相关企业使用,而很多企业在短期运营后又大多出现后继乏力的情况,最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大量闲置浪费,对于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2.2土地资源浪费情况严重
        近年来,国内中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颇为频繁,这些地区的政府部门为了实现更快的招商引资,经常会以较低的价格出让土地资源,这就导致部分企业在获得土地资源使用权后未进行合理规划,往往采取粗放式的管理和应用,不仅土地资源利用率偏低,甚至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建设的有关策略
3.1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相关内容宣传
        各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向全社会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群众能够了解正确的土地利用观念,对于政府部门自身而言,其也需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文件和政策,在相关工作中,始终在文件与政策的指引下开展工作。同时,在招商引资活动当中,各地区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确保这些企业能够始终严格按照要求来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出现粗放式的开发行为。
3.2实施全面的国土资源调查
        各地区的有关部门应当注重国土调查工作的实施,定期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对当地的土地资源情况予以明确掌握,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提供重要的基础[3]。当然,在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中,还要注重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  具体来看,一是要建立管理数据库,利用综合信息监测平台,明确区域内使用土地资源的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准确识别数据库中的闲置和低效土地,并对其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同时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要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对数据库中相关内容的动态管理,实现对该地区土地资源的全面了解。二是要对区域内的交通情况进行精准评估,一般来说,土地资源的开发价值与交通便利程度成正比,由此即可得出适宜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注重对耕地的保护。
3.3进一步加强审核机制
        对于需要应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土地资源,当地有关部门应当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中工厂和设备的审查和验收,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的工业项目而言,更需要对其建筑和设备的数量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设计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的情况。如相关企业在整体审查和接受过程中出现不通过的情况,则要对与该企业无关的土地进行转让。
3.4对闲置土地资源加强利用
        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当对区域内,特别是城市区域内的土地闲置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利用率低的土地要做好详细记录,而后再采取科学合理的再开发和再利用措施。对于这些利用率低的土地,如条件允许,可合理进行改扩建环节,以确保这些闲置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同时,土地资源的开发应用还可做到“立体化”,如在建筑用地开发过程中,适当增加建筑高度以节约占地面积,或是对地下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在地下建设停车场和商场等机构,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更为高效的应用,推动城市建设取得更高的效率和质量。除此之外,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地区,部分土地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鉴市场化的相关思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土地管理当中,重点是开展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从而提高耕地保护水平[4]。
3.5加强土地资源监管力度
        具体来看,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当对现有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做进一步的优化完善,使用信息技术对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的动态监管,确保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在各个环节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确保各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管,有关部门应当在每一个环节指定一名相关责任人,对该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当地的执法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土地资源管理利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于违法占用农用土地的行为更应当严厉惩罚,以实现对农用土地的有效保护。地区政府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也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和有机协调,确保土地管理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能够在当地全面落实。
结束语:总的来看,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的推进和落实,是一项综合性和复杂性都较强的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对此予以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多措并举,从多角度发力来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参考文献
[1]滕晓波,周长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20,38(05):69-72.
[2]颜丙平.节约集约用地实践及对策——以郯城县节约集约用地为例[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24):108.
[3]徐质彬. 空间规划的节地效果测度方法研究[D].浙江大学,2019.
[4]刘俊.当前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地理,2018(02):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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