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研究

发表时间:2021/8/27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4月第11期   作者:何柳明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也提出了更加高的标准要求,
        何柳明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也提出了更加高的标准要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经过规划的区域内职能是否合乎标准,将会直接关联到城市区域内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走向。与城市区域内职能相应的规划,将会使城市区域内经济方面的发展得到极大的推动。我们从公众角度来看,合理化、有序化的城市区域内规划,将会在城市区域内公众设施建设方面起到极大的帮助作用,有益于城市区域内基础公众设施的管理与建设。
        关键词: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职能

引言:
        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在新时代经济发展脚步下,有些问题逐步显露了出来,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冲突存在于建设城市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够做到与时代同步,还是沿用相对比较落后的管理城市理念等。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城市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受到制约,也会使城市区域内的市貌与市容受到影响。基于此,在新时期城市经济发展理念模式下,必须要将在城市区域内管理工作展开中,所产生的问题与冲突作出有效的解决和转变,从而使其与城市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一、城市职能在公共视角下的规划概述
        在城市区域内规划过程中的公共管理方面工作,被认为是人民政府管理工作中,对盲区的弥补。其与城市管理工作强调区域内管理事务方面的公共性特点不同。在城市公共管理中的治理工作展开方面,以政府管理工作开展作为核心,由各级城市区域内规划管理工作体系具体执行,部门单位之间职责方面分工明确,使工作在具体进行时候有序施行。经由城市区域内各个行业力量与政府部门,在多方面的全方位支持,来展开公共事务方面的实际管理工作,以此来对政府在城市区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予以弥补,以此使政府在工作展开中的治理实效性获得提升。在其内容涵盖范围方面,包含了城市区域内的经济、教育、医疗、政治等各方面的职能内容,可将其当做成一门具有独立性特点的重要学科。
        二、城市职能在公共视角下的具体规划
(一)城市规划功能中的领导职能
        在城市规划方面的功能里,领导职能是城市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种管理方面的功能,其通常包含有方向、协调与权力方面的规划。在管理与规划具体展开的过程中,需要与政府各个部门进行交流、协调与沟通,与此同时,所应用的内容知识关联到的科目也极具多元化特点。各种学科、部门与类别的定位和协调可以做到十分高效。运用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方面的内容知识,将城市区域内的推展目标任务作为建设城市过程中的指导,以此来设立城市规划总方向,展开统一化领导。规划城市职能的领导功能还,展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具体施行过程中,比如在权利配比与规则制定方面,运用政府制度与法规来对城市规划予以管理,进行区域内城市的制度规章制定,并制定专业的管理工作人员或者单位,从而使城市建设工作,在具体发展方面得到有效的领导。
(二)城市规划功能中的计划职能
        在对城市区域内建设工作予以规划的过程中,城市空间方面的规划与土地应用权方面的规划是其核心性的内容。依照城市发展的具体计划来展开土地与空间方面的分配方面工作,是城市区域内管理规划工作展开过程中所包含的关键性职能。一般都是以对土地使用予以审核申请的方法,来使土地与空间方面的规划获得施行。具体规划内容:其一,城市内计划目标规划与任务目标进度规划。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以此使过去几年的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得到回顾。

从此意义上说,其包含对公共城市设施基础性服务与城市进程方面的回顾。是对城市化水平及进展方面的审查,城市建设实际用地规模方面的调查,与城市人口方面的调查是城市区域内经济目标任务施行状况的检查,以全面性把握与了解我国发展情况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使及时解决问题与及时对政策予以有效调整得到实现。其二,城市区域内建设的发展规划。城市在建设与发展时候会遇到不少的突发状况与复杂情况,其中就包含了城市规划方面的问题。在发展规划具体制定完毕后,要对具体规划予以及时更新,预防权责不明问题的出现。其三,城市项目方面的决策和规划。对于土地建设、使用与审批,必须要通过政府部门正式授权,不能够随便做决定。在审核考察中,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法律来具体执行,从而使城市区域内的科学化发展得以实现[1]。
        (三)城市规划功能中的组织职能
        城市区域内的规划方面职能包含有组织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与管理工作的规划及运行与管理体系。城市区域内管理规划部门包括专业化职能部门,或者是政府部门提供的正规机构,其中涵盖有市级、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常务委员会,城市区域内规划方案管理单位部门,有关的设计建设部门单位,此类部门有着专业化的决策能力与规划能力,在城市规划中,还包含了一些业务的组织,此类团队较为自由,不具有专业性的特点,但是在城市区域内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可以经由他们获取到社会公众对城市区域内,规划及建设方面的意见。在此之中,公共部门的参与能够对公众的真实意见予以有效的收集与了解,从而辅助有关单位部门作出相应的合理化决策。城市区域内的政府部门是管理体系的重要维护者与实际执行者,由政府部门指定与组织规划的参与个人与单位,来展开城市区域内设计与规划,这是受到我国计划体系方面的长时间影响,而建构形成的方式[2]。
        (四)城市规划功能中的控制职能
        在城市规划具体工作实行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开展与实行城市区域规划,通常会受到来自于单位部门的职能差异性,与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效率方面的影响。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广大人民在法律认知方面的意识相较来讲比较薄弱。为了能够使城市规划在具体施行过程中拥有足够的保障,就需要相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与协助,才能够使城市规划有效发展。人为因素方面的把握与控制能够对自然发展、无次序发展的局面予以有效减少。直至如今,我国长久规划机制的优势已经逐步显现。在城市区域内建设与规划的时候,在具体制定规划与实行中,及在对资源予以配比的过程中,因为事物的发展历程里因素转变方面的影响,比如,城市内物价水平影响实际价格等,决策人员的知识,或者因为计划里的资源配比不够,或者实操中的系统局限而造成的,那些不能掌控因素方面的影响,从而使“蝴蝶效应”现象出现(意思就是事情受到小因素方面的影响,也就是说是指在一个动力体系过程中,初始背景条件下,细微的转变,能带动整体系统的,长期并且巨大的连锁方面反应。)可以经由制度方面的有序规划,监督与监视方面规则的具体制定极其严格依照标准执行,来减少与降低此类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在监视与监督的时候,将规划中所蕴含的具体情况,向相应部门公开发布,通过城市区域内规划控制机制的完善与制定,从真正意义上使城市规划有据有理、有法能依,使监督的过程转变得更为规范化、严格化,从而使城市规划在整体控制工作方面得以有效实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区域内规划的水平与质量对于城市的将来,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因此,需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相应单位部门将规划思路予以调整、将工作效率予以提升,对传统的规划方案与建筑进行不断的健全与完善,以公共管理视角作为切入点,对城市区域内规划方面的职能予以探究,使社会各界的力量与作用得到全面性发挥,从而为能够更好地展开城市区域内规划具体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屈琳.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的研究[J].产业创新研究,2020(22):100-101.
[2]沈达奇.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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