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王 莉,李建玲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摘要:本文是在调查西干渠灌溉工程田间配套项目一期大通县项目区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特点,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论述,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为今后类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 西干渠;田间配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
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是青海省重要的水资源配置项目,根据相关规划,其中西干渠大通灌区一期属于西干渠工程的田间配套工程,位于大通县,涉及宝库乡、青山乡等10个乡镇,共70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斗管420条,管道长度262.54km;②新建农管2789条,管道长度714.89km;③新建蓄水池746座;④建减压池351座;⑤新建消力池300座;⑥新建各类阀井2396座。灌区实际可控制灌溉面积为12.03万亩,其中:新建灌溉面积为10.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为2.02万亩。
1.项目区环境概况
工程项目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大通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带。县境北部为达坂山,西北部为哈曼大坂山,西南部为娘娘山,东部为马鞍山,中部和南部为大通—西宁盆地。北川河自西北向东南纵贯全县,形成了三面环山,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特征。县境内海拔高度2280~4622m,相对高差2342m,区内地貌总体上可分为侵蚀剥蚀中低山丘陵及侵蚀堆积河谷平原。
土壤类型主要为有栗钙土、淋溶黑钙土为主。植被类型及群落特征受到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交错区植被的明显影响,随地形、海拔高程、气候、成土母岩的综合影响而有比较明显的差异,本工程实施区域主要为现有耕地,区域以人工植被农作物为主,仅在耕地边缘处有少量自然植被,评价区内暂未发现珍稀植物物种和古树名木。
项目建设区靠近村庄,人为活动频繁,很少有大型兽类在区内活动,多是啮齿类等小型兽类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未发现国家级、省级保护物种;主要鸟类有野鸡、红腹红尾鸲、喜鹊、麻雀等,尚未发现国家级保护鸟类鸟巢。
工程区位于青藏高原湟水流域南北岸,属于高原干旱、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总体特征是高寒、降水量少、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冬夏温差小,气候地理分布差异大,垂直变化明显。
项目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1)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大通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带,海拔较高,气候高寒、干旱,生态环境较为敏感脆弱,破坏后不易恢复。(2)水源地保护区潜在环境风险。西宁市第四水源地、第六水源地保护区和大通县城关镇水源地保护区存在频繁人类生产生活,因此,对水源地水环境存有潜在风险。
2.水源保护区概况
(1)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西宁市第四水源地位于大通县,水源井共有12口,水源保护区涉及塔尔镇、斜沟乡、桥头镇等;一级保护区:以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即1#、3#、6#、9#、12#、13#、11#、8#、5#、2#井位边界向外径向310m范围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09km2;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向外径向3100m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58.10km2。
西宁市第六水源地位于大通县,水源井共有22口,水源保护区涉及塔尔镇、斜沟乡、城关镇、极乐乡、青山乡、新庄镇等;一级保护区:以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即1#、2#、3#、4#、5#、6#、11#、7#、8#、9#、10#、11#、22#、21#、20#、19#、18#、17#、16#、15#、14#、13#、12#井位边界向外径向471m范围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5.56km2;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向外径向4710m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20.34km2。
大通县城关镇水源地位于黑林河南岸,水源井2口,水源保护区涉及城关镇、多林镇、逊让乡等;一级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1100m至取水口下游130m的河道(宽为25m)水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面积0.05km2,陆域:以水域长度1750m为长,沿岸纵深延伸150m宽的范围,为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面积0.68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73km2;二级保护区水域:—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m,与一级保护区下游侧边界向下游延伸200m的河道(宽为25m)水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面积0.1km2,陆域:自一级保护区西界向黑林河西面延至逊让乡麻什藏村西面,平均直线距离2000m为二级保护区西界;自一级保护向东至上毛佰胜村边界平均直线距离200m处,以柳树庄村级公路为地标,划定二级保护区东界;自一级保护区向南至山坡脚处平均直级距离600m处为二级保护区南界;自一级保护区西北界大庄村公路平均直线距离1500m处为二级保护区北界,面积6.85 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6.95km2。
(2)水源地水质现状
根据《2019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西宁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安全状况》(2018年~2020年)资料可知,项目区水源地现状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3.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由于已建的1#、2#、7#~16#支渠(不含14#、15#支渠)部分工段和灌片位于西宁市第四水源地、西宁市第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大通县城关镇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而本工程是在已建各支渠的基础上开展的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内容有新建斗管、农管、蓄水池、减压池、消力池以及各类阀井,因此本项目田间配套工程无法避让水源保护区。本工程为田间配套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综上,本工程布置是合理的。
根据初设阶段征地成果,占地类型主要为旱地和林草地,面积分别为126.14hm2、16.11hm2。施工工区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植被恢复或者复耕,占地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可消失。从环境角度分析,施工布置充分考虑了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并对施工布置优化调整,施工布置方案是合理的。
4.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
施工期,通过工程优化调整,将施工工区调出水源地保护区,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排水系统处理,生产生活废污水对水源地保护区无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扬尘和机械尾气,由于工程分散,施工区域地势较空旷,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工程开挖破坏水源保护区原有相对稳定的地貌,使土壤结构疏松,作业区地表植被丧失,产生一定面积的裸露地面,可能加剧土壤侵蚀,待施工结束,对施工作业面等临时占地区域按原有地类进行恢复,占压的其他土地进行植被绿化,施工期对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灌片面积,经计算灌溉回归水量为263.11万m3,各支渠灌面水位抬升0.04~0.05m,灌溉对地下水总氮贡献值仅为0.002~0.003mg/L,氨氮贡献值仅为0.00021~0.000057mg/L,高锰酸盐指数贡献值仅为0.00047~0.002mg/L,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对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影响较小。
5.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严格按照施工期废水处理要求执行,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在施工沿线考虑设置专人负责清扫进场道路以及相交道路路口的积尘,无雨日,应采取洒水车或雾炮机进行降尘;应尽量避开雨水天气,土方开挖施工,采取表土剥离,拦挡和苫盖,植被恢复等措施。
运行期建议严格按照《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提倡节水灌溉,加强需水管理;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设置用水计量设施,共94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建议严格限制使用农药、化肥等。
综上所述西干渠大通灌区一期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后,可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有效改善灌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作物产量,对发展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策研究,张海涛等,《水利发展研究》2014.10
[2]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李铁光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