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发表时间:2021/8/27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4月第11期   作者:艾尼瓦尔·艾合买提
[导读] 随着政治文明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成熟
        艾尼瓦尔·艾合买提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察尔齐镇人民政府规划办 842306
        摘要:随着政治文明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成熟,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更为民主化的社会管理理念,城市规划要求公众参与便是其最直接的体现,城市规划中公众的参与能够更加切实的体现出民主的规划效果,在实际规划中各个环节。以通过公众的参与进行编制实施以及监督。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各级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对城市规划进行综合考量分析,切记不可过度依赖政府,需要积极了解参考群众要求以及公众的参与意见,综合进行城市的规划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够确保民主规划的实际实现以及各项决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就当前公众参与性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参与意识不强,相关参与者的执行力不足,机制不健全以及成立参与渠道匮乏等,此类因素存在,均会对公众参与的实际作用效果产生影响,不利于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性的有效实现。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公众参与
        城市的规划以及建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质量提升的关键,因此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性比较强,既要求有政府部门做好牵头指导工作,还需要充分考虑民众的参与意愿,只有民众能够切实的提出自己对于生活环境的期望以及要求,才能够切实提升城市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实用性。但是长久以来,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加上众多民众对此存在不满的心理状况,换言之民众生活对于城市规划的实际参与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也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考虑的热门话题。
        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匮乏
        就法律方面管理规定分析来看,对于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条例相关的支持条文比较少,整体法律制度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而大部分城市规划对于规划内容主要强调的是规划部门的授权,政府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导主体强制实施的工作开展,会导致群众存在被动迎合式情况,此类实际情况的存在导致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法律上反映出来的城市规划仅仅是以国家意志为基础的规划方案,并未考虑人民群众的意愿,相关部门以及行政机关在进行规划设定时,也未能将公众参与纳入到相关参考范围内,且政府的规划信息也未能进行相应的公开展示,导致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规划情况并不十分了解,进而无法对自身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及时提出,无法表达其实际的参与感[1]。
        (2)公众参与意识低
        公民大众在城市规划中的参与意识较弱,也是影响公众参与性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民受其职业以及年龄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在公众参与方面的意识比较差,城市规划的管理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公众的自主参与积极性也比较低,导致公众的自我感受较为被动。比如,针对传统文化以及历史遗迹的保护,年轻人对于其参与的积极性较差,但是规划的起点比较高,公众参与时所考虑到的成本机制以及信息都较为片面,对于技能的制约情况也不十分了解,均会对公众的参与意识产生影响。


        (3)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不健全
        共同参与机制及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内容机构对象以及职责中并没有进行明显的条文规定以及宣传介绍,导致公众参与规划仍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以及盲目性,城市规划时缺少公益性企业以及机构的参与,导致公众参与的力度较差,由于政府部门并不能全面了解公众的实际城市规划建议及意见,加上对所了解的意见采纳性较差,导致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难以得到有效实施,会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整体连续性以及互动性产生影响[2]。
        (4)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度低
        公众参与的程度受限,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城市规划中部分城市规划工作开展是对于规划方案的展示不够清晰,群众并不能完全了解城市规划的方案以及实施流程,只是对其评审之后所批准的表象有所了解,而公众所提出的各项建议呢,也难以得到实质性的重视以及解决[3]。
        2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所提出的建议
        (1)拓展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施途径
        拓宽公众在城市规划参与中的途径是非常必要的,城市规划方案确定之后,需要对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的宣传以及发布,规划管理部门需要广泛收集公众对于城市规划所提出的各类建议以及反馈。其次,需要有专门的政府官员、公众代表以及专家等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进行综合投票,并对投票结果进行及时发布,根据公众的参与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在方案的实施阶段,需要在每一个工作阶段进行工作实施情况的展示,确保公众能够了解其所参与的各个过程,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城市的规划之中[4]。
        (2)完善建设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制
        对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如有必要进行修订,需要首先对其进行公示,帮助更多的公众了解法律法规的修订要求,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充分体现出法律法规的作用以及意义。其次,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时需要充分保证公众的参与权以及知情权,逐步完善公众参与的流程以及方案,保障公众参与的法律权利。
        (3)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体系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时做好全面的监督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逐步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政府以及规划部门在规划管理工作时,需要尽可能做到最好成立纯公益性的公众参与机构,既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掌握,还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规划能力,以此为媒介做好公众参与性的刺激以及激发,调动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之中。
        结束语
        综上可知,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建立健全,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以及要求,该类工作的实际开展周期比较长,相关规划管理部门需要认识到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并及时发现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问题,积极探索相关对策,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以及意识,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的人性化。
        参考文献:
[1]郭强,栾大军.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讨[J].科技视界,2019,000(009):227-228.
[2]赵锋军.浅谈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J].城市周刊,2019(6):15-15.
[3]郭强,栾大军.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讨[J].科技视界,2019,267(09):233-234.
[4]郭强,栾大军.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讨[J].科技视界,2019,000(009):227-228.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