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分析

发表时间:2021/8/30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9期   作者:葛雨生
[导读] 为保证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管理者要不断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水准
        葛雨生
        江苏嘉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224005
        摘要:为保证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管理者要不断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水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不断优化,使得规划管理目标可以得以实现。在具体工作的时候,管理者要明白提升土地利用规划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更加重视这项工作,进行规划管理计划的不断优化,关注管理成效的提升。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时,针对管理中伴随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进而有效的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分析
一、引言
        近年来,土地利用规划处在日趋发展的状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也相应地受到更多的重视,而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的高低可以说也决定着其体系建设的成功与否,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可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就土地利用规划而言,复杂性是其特征,规划管理者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科学的规划管理计划,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同时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当前在我国,伴随日趋发展的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也更加复杂和繁琐,而高水平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可以更好的落实各项规划管理目标,也能推进城乡建设品质的提升,同时也利于辅助建设成本的控制,从而利于进一步稳定国民经济的收益,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进一步发展。
二、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失调
        长久以来,因为某些城市管理者没有将自身城市规划明确出来,仅仅注重GDP,同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得城镇建设用地呈现出来的比例很不一样,具体而言,不管是住房用地还是工业用地有着较高比例,但民生用地以及城市的基础设施却占有较低比例。[1]就外来转移人口而言,一是难以在医教领域、社保领域、住房领域难以和城市人口享受同等权利。二是,很多农民工都购买不起城市住房或者在城市中心进行租赁,只能选择“棚户区”进行居住,如此也就难以避免的伴随很多社会问题,比如公共设施诸如村道路等,村庄严重超载,更有甚者,一些“棚户区”直接成为传销等犯罪窝点,对于社会的治安造成很大影响,很显然,这与高效城镇化建设的理念直接相悖。[2]
        2.2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城乡建设用地的供需困境
        伴随城镇化程度的推进以及不断加快的工业化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中进行生活,因而城市建设用地也有着日趋提升的续期,而城市规模是一定的,并且,针对农村土地资源,法律法规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此,在城市内部,用地就显得相对稀缺,建设用地供不应求。在农村,因为虹吸效应,大部分劳动力都涌入城市,农民大多在城市买房、工作及生活,而农村的住宅却被闲置,使得土地资源面临较大浪费。[3]于是,城市用地严重不足与农村建设用地粗放管理的矛盾较为显著,对于科学利用城乡土地有着很大的消极影响。


三、土地利用规划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分析
        3.1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编制城乡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就土地市场而言,国土空间规划可谓其规范发展的重点,也是土地资源得以高效配置的保障力量。第一,政府决策者要重视到调查摸底的作用,从而对城乡土地利用实情有着较好的把握,立足区域整体格局情况,融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环保生态规划,对各社会资源充分统筹,将城乡统一的规划制定出来。[4]第二,编制规划的时候离不开充足的民意,另外,针对城乡居民的意见也要认真吸纳,从而确保公众参与度,另外,还要重视对规划的监管,使得城乡居民的参与能够将自身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3.2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完善征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要将多元化征地补偿机制构建出来,确保其公平及合理性。要以公平为基础,结合用途的不同、人均收入的差别将补偿金额以及形态确定出来,使得农民可持续收入能够得以保障。另外,针对被征地农民,要就其保障机制进行相应的完善,对于被征地农民,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及培训,使得他们进城可以享受较为稳定的就业,对于被征地的医疗、养老等保障进行妥善的解决,使得他们的可持续生计有着较好的保障。[5]最后,构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其合理及科学性,就增值收益分配而言,要兼顾个人、集体以及国家,同时,还要对政府及个人间的比例进行优化,收益要倾向于个人,确保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土地收入。
        3.3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第一,要将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出来,同时,还要将产权主体的责任以及权利进行明晰。各地要结合自身具体实际,将农村集体成员的资格明确出来,针对产权,要认真进行分类,同时还要将登记以及颁证工作做好。另外,还要将综合的集合于评、询、监管等的服务交易平台构建出来。针对交易市场难以平衡发展、缺少规范的监管制度等问题,要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推进交易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6]第三,针对集体经济形式要进行及时创新,对于那些在政策、环保范围内对用地进行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进而提升农民收入的农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极力鼓励,使得集体建设用地能够作为一类鲜活资源,推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针对土地利用规划质量,日趋发展的城乡建设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保证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管理者要不断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水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不断优化,使得规划管理目标可以得以实现。在具体工作的时候,管理者要明白提升土地利用规划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更加重视这项工作,进行规划管理计划的不断优化,关注管理成效的提升。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时,针对管理中伴随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进而有效的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就规划部门而言,在工作中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进一步管理,保障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质量,推进城乡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与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艾玉红,董文,吴思,高翔.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研究 [J]. 小城镇建设. 2021,39(01):24-31.
[2] 戴忱,姚秀利,陈凌. 海绵城市建设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路径与方法研究 [J]. 现代城市研究,2021,(01): 72-78.
[3] 赵玉莲. 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浅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J].科技风. 2020,(18):175.
[4] 叶红玲,黄尚宁.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广西实践和探索 [J].中国土地,2019,(09):4-11.
[5] 武颖. 从土地利用规划角度浅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J].华北自然资源,2019,(06):115-117.
[6] 晓叶. 让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引领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J].中国土地,201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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