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浩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66075 山东青岛
摘要:为凸显可持续性概念在居住建筑领域的重要性,本文首先介绍了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后以及商品房时代我国居住建筑模式的演变历程,归纳概括出不同时期人们对居住建筑的不同需求,指出了各时期需求与现状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出可持续性理念。即,通过将住宅划分为固定区域以及可变区域,增加住宅在功能性方面的灵活度,从而满足居住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使用需求。
关键词:可持续性,居住建筑,模式
一、我国不同时期的居住建筑模式
建国伊始,我国居住建筑大体可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国初期,即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人口较多、住房缺口较大;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以后,即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此阶段为福利分房探索阶段;第三阶段为商品房时代,确切来说,我国自1998年已经进入住宅商品阶段。上述三个不同时期,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有着明显的不同。
(一)建国初期
建国初期的大背景下,国家生产任务的紧迫性,生产任务优先于个人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抓生产,对居住条件以及居住环境的要求较低。因此建国初期,居民住房绝大部分为一层或二层的砖混结构住宅。往往一个家庭仅拥有一间住房,且该住房空间内缺少功能分区,多户共同使用一个厨房和卫生间。
(二)改革开放后
福利分房属于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所呈现出的一种特殊房屋分配方式。我国社会福利制度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并在改革开放后,延伸至住房领域。尤其在当时的企事业单位,福利分房较为普及。根据职工的级别、工龄、居住人口、是否已有住房等条件,对员工分房资格进行排序,并给予满足资格条件的员工福利住房。该时期的住房已经初步体现了不同户型以及房间内不同功能分区的需求,但受制于房屋面积,福利住房大多仅能满足居住者的基本居住需求。
(三)商品房时期
福利分房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平衡供需关系,且该制度导致国家财政负担过大。为解决此问题,199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文件,取消福利分房制度,这代表着我国正式进入了商品房时代。商品房时期与福利分房时期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们对于住房建筑的需求不单单限定于基本需求,还更加注重居住体验。
二、我国现阶段居民对于居住建筑的需求及其与现状间的矛盾
(一)我国现阶段居民对于居住建筑的需求概括
根据居民所处的不同年龄段,可以将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归纳概括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0岁到20岁。该阶段的人群大多和父母共同居住,此类全体大多数时间在学校度过,其住房需求主要从属于父母的需求。
第二阶段,20岁到30岁。该阶段的人群大多属于未婚单身或已婚无孩,经济基础较弱,客观原因导致其对住房的需求较低,一居室或两居室基本满足此类群中绝大多数人们的需求。
第三阶段,30岁到50岁。此阶段人群对于住房的需求较高,通常需要同时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对于居住建筑的面积及功能分区具有较高要求。
第四阶段,50岁到70岁。此阶段房屋居住者的孩子基本已成年,儿女搬离后对于居住空间的要求逐渐降低,但对于住宅舒适度的要求逐渐升高。
第五阶段,70岁以上。此年龄段的居住者的身体逐渐衰老,大多行动不便。此类居住者对于住宅面积的要求持续降低,但对于无障碍的需求更加强烈。
(二)居民对居住建筑的需求与现状间的矛盾
此类矛盾集中体现在四个年龄段,具体如下:
20岁到30岁居住群体的需求集中在一居室以及二居室,但根据二手房销售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两居室的数量难以满足此类群体的需求,而一居室则大多数为公寓性质。从居住角度看,公寓和普通住宅存在显著区别。首先,公寓属于商业性质,商水、商电价格较高。其次,公寓住宅内可能存在办公场所与居住用房相互交杂的情况,人员流动较大,对公寓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较大挑战。
然后,部分一居室是不具备天然气入户的条件,给居住者的生活造成较大不便。最后,公寓买卖时的税费较高,不利于居住者置换房屋。
30岁到50岁居住群体的需求存在多样化。三代同住现象较为普遍,为满足此需求,三居室成为绝大多数住房者的选择。但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孩子长大后对于独立空间的需求,三居室已逐渐不能满足此类家庭的实际需求,购置房屋或置换大面积房屋的需求较为迫切。但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前提下,是购买二套房还是置换大面积房屋,均较为困难。
对于50岁以上人群,由于我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妥善解决照顾高龄老人这一现实难题,成为摆在众多专家学者面前的急迫问题。
三、居住建筑可持续性模式探讨
探讨居住建筑可持续性的目的在于让同一个住房空间能够满足人们在不同年龄段的不同需求。基于上述目的,笔者将根据前文中汇总的居住需求与现状间的矛盾提出几点建议。
(一)将居住房屋设计成可拆分房屋
由于居住者在不同年龄段对于房间面积的需求以及功能分区的需求存在显著不同。为了满足上述需求变化,我们可以尝试对房屋进行有效拆分:
从功能分区角度上看,可以将其分解为固定区域以及可变区域。其中固定区域应当包括厨房以及卫生间此类使用需求较为稳定的空间,可变区域则包括客厅、卧室、储藏间等区域。为了实现固定区域与可变区域分离的目的,可以借助“SI大空间体系”得以实现。该技术主要通过支撑体和充填体,以实现对空间的分离。支撑体部分用来建造固定区域,其建筑耗材可选择框架剪力墙结构;充填体部分用来制造可变区域,其建筑耗材可选择轻质隔墙。选择轻质隔墙的优势在于,居住者可根据不同时期对房屋功能区的不同需求进行改造。
从产权分割角度上看,可以对固定区域和可变区域设定不同的产权类型,其中对于固定区域可以列入大产权范围之内,作为判断购房者所拥有的房屋面积以及套数的基础,严格受制于国家关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对于可变区域,可参照目前小产权房屋予以规范,并设定较为灵活的出售和出租条件。
例如,在出售房屋时,有选择性地让20~30岁人群与30~50岁人群成为相邻居住者。由于20~30岁人群对于房屋需求面积较小,可将可变空间适度让与给30~50岁人群。当30~50岁人群步入老龄时期,其房屋面积和功能需求蜕减,此时正值原20~30岁人群步入30~50岁年龄,此时再将可变区域重新让渡给30~50岁年龄段人群。
此种可持续发展理念仍处于概念设计阶段,对于房屋建造技术要求较高,也需要从全局上进行房屋出售和购入群体年龄规划。但该持续性发展理念和房屋权周期性利用理念,不啻为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设计理念。
(二)在新建、扩建以及改建时引入适老化需求
从国家标准化角度看,已经出台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其中明确规范了在新建、扩建以及改建房屋时,应当以老年人的需求为设计初衷,居住设计应当符合老年人的居住心理和生理需求,并逐步完善适应老年人的配套建筑、内外部环境等。但此类规定的规范范围较小,从可持续性发展角度看,应当将该设计规范的要求对象扩大到全部居住建筑。自此基础上,在公共区域、交叉路口、室内空间等地,还应当贯彻实施《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真正可以正常且舒适生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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