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方式

发表时间:2021/8/30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9期(下)   作者:张继甫
[导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从“十二五”开始就不断加强了环保治理工作力度,
        张继甫
        云南省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云南省楚雄州  675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从“十二五”开始就不断加强了环保治理工作力度,“十三五”期间,总书记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理要求及目标,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水、烟、气污染全面治理。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公司不断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及污水排放标准。公司承担着楚雄州大半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承担着全市污水处理方面的提质增效目标任务;承担着污水管网巡查、维修、截污口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等等工程任务,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及强有力的管理,在污水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次受到省、州、市政府的褒奖。
        目前我公司管辖的两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达14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标排放标准,在配合落实政府部门对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深挖潜力,在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没有深度处理设施的状态下,细化二级处理工艺管理,使出水水质远远优于一级A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污水处理厂也还存在巨大的隐患,污泥处置就是目前我们要面临的问题。
一、当前污泥产量及处置的方式及隐患
         两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日均污泥产量约100吨左右(含水率80%)采取的处置方式为荒山植树及绿化填埋。“十三五”期间环保部、住建部等提出污泥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等具体要求,要做到以上两点就需要建设专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并谋划好处置后的污泥无害化去向。
        根据近期环保部门的相关文件及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咨询交流得出,“十四五”期间,污泥处置将是污水处理厂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而目前我们的污泥处置方式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旦环保部门和住建部门就污泥规范化处置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我们公司将面临因污泥处置达不到要求而产生的高额的环境违法罚款和处罚,并且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之前已处置的污泥进行规范化、无害化治理整改。昆明某污水处理厂就被环保部督查时发现污泥处置不规范,要求限期整改,要求把已填埋的污泥全部挖出进行规范化处置,并对填埋地点进行环境修复,要求恢复原貌,并对当地被污染土壤进行深度检测,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二、当前污泥处置产生的费用
        目前公司两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置,这也是一个过渡的处置方式,其中每吨污泥需要支付第三方处置费用90元/吨,一年处置污泥量(含水率80%)约为3.6万吨,即每年公司污泥处置支出约为320万元。
        经与垃圾焚烧处理厂浅谈,根据垃圾焚烧工艺,需要我们把污泥含水率降低至40%左右,垃圾处理厂才愿意接收,且收取每吨150元的处置费用,年处置污泥量(含水率40%)约为1.44万吨,即每年公司污泥处置支出约为216万元。其中把污泥从含水率80%降低至40%还需增加污泥处置设施,设施的增加还会产生设施投资及生产运行成本等费用。
三、目前的实验及探索
        目前公司也积极的探索一个因地制宜的污泥处置方式,先后曾探索过好氧堆肥、干化焚烧、干化填埋、烧制陶粒、烧制建筑材料(烧砖)等。
         1、好氧堆肥:好氧堆肥项目在上报至省发改委后,上级专家对处置方式提出了质疑,目前环保部门不太认同该工艺。


         2、干化焚烧: 需要我们把污泥含水率降低至40%左右,方才愿意接收,每吨处置费用150元,年处置污泥量(含水率40%)约为1.44万吨,即每年公司污泥处置支出约为216万元。(存在问题:其中把污泥从含水率80%降低至40%还需增加污泥处置设施,设施的增加还会产生设施投资及生产运行成本等费用。)
         3、干化填埋:干化填埋需要企业增加全套污泥处置设施,对污泥进行发酵(去除有害物质);进一步降低含水率;晾晒或干化等工序,处置后的污泥符合环保标准,可以自行处置。(存在问题:项目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只产生环保效益不产生经济效益,处置后的污泥还是需要进行填埋或其他方式处置)
         4、陶粒烧制:陶粒烧制我们把含水率80%的污泥直接运送到烧制企业,支付每吨约80元的处置费用,其中不包含污泥运输费,一年处置污泥量(含水率80%)约为3.6万吨,即每年公司污泥处置支出约为288万元。(存在问题:私人企业抗市场冲击力较弱,如果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倒闭,我们的污泥处置将又回到原点)
         5、烧制建筑材料:经前期与私人砖厂洽谈、实验,在污泥减量化这一特性上有显著成效,在无害化处置上还需要增加环保设施,烧制出的成品送检后强度、质量各方面均符合建筑行业规范,处置费用目前还未洽谈。(存在问题:私人企业抗市场冲击力较弱,如果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倒闭,我们的污泥处置将又回到原点;私人企业未建立无害化环保设施,新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私人企业未必愿意投资;私人企业处置成本难于约束,一但形成依赖,可能会存在处置成本逐年上涨的情况等)
四、论证总结及建议
         结束语:综上所述,污泥处置工作迫在眉睫,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方式进行规范化处置,这既是环保部门要求,也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需求,在此个人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讨论,污泥最终还是要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这个是环保要求也是大的趋势,结合前期的调查了解个人建议选用烧制建筑材料的方式,其原因:
        1、彻底解决目前污泥处置不规范的问题,真正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符合环保部门规范要求。
        2、由于私人企业不一定具备增设环保处置设施的能力,及上面提到的各种隐患,一但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环境污染溯源管理原则,最终追责公司也难辞其咎,所以建议由公司新建砖厂一座,即是环保处置设施,又是开拓第三产业的一个新思路。近年来城市不断发展,建筑材料的需求是巨大的,是有市场与前景的,企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我们选用的方式不但要有环保效益,更多的还应该注重济效益。
        当前,污泥处置应当着眼长远,探寻既能妥善的处置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又能将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的新路子。从节省每年近300万元的污泥处置费用,并将最终产出的产品投入市场,解决后顾之忧,其一来一回,产生的经济价值也是显著的。
        3、自己的处置设施不论从管理还是规范化都优于私人企业,能更好的执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避免发生环境违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便于与污水厂的生产运行联动机制。
        4、在不需要处置污泥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正常生产制作建筑材料进行出售,产生经济效益。即便下一步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外包后,接手企业任然需要面对污泥处置问题,届时可以与接手企业洽谈污泥处置费用,为公司增加收入。
        以上是个人关于污泥处置的一些思路及不成熟的想法,具体实施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还需要与环保部门交流,最终确定处置方式,也希望各位提出更好的意见及建议,大家畅所欲言,彻底解决困扰污水处理厂多年的污泥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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