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

发表时间:2021/8/30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9期(下)   作者:吴运舟
[导读] 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社会建设已成为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吴运舟
        河南省虞城县城市管理局 河南 476300
        摘要: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社会建设已成为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社会建设必须加强不能削弱,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行各业要站在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立场上,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推动社会发展。城管执法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民生工程。各地城管体制基本相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各种执法问题。当前,城管执法的目的是保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需要站在广大市民的角度,维护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根本利益,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爱戴。我市经过长期的发展,需要一批人来管理城市。这种情况催生了城管职业,被人们误解为维护城市的重要力量,人们普遍认为城管是一支与人民斗争、用暴力执法代替正常管理的队伍。
        关键词: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城管综合执法;监察;分析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的主要内涵
        从城市管理发展的总体情况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得到有效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加快,传统计划经济的逐步解体,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全能政府逐渐失去了对体制内单位的控制,市场经济进一步转型,单位人进一步转变为社会人,带来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问题,在城市环境脏乱差、违法建设等相关社会问题的影响下,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并以社会人士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社会行为监督检查和规范为出发点,针对各类主要市场行为进行不断规范和管理,进一步强化相关单位和组织个人城建管理责任。随着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分析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和复杂性带来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有针对性地结合信息技术,围绕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切实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三大主体的协调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初步形成城市管理的立体结构,进一步强调多主体、多层次的城市管理。从根本上讲,城市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城市管理的层次也包括市、区、街道、社区和网格层次。
        2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分析
        一是过程维度。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管理工作的内容存在很大差异。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大,城市管理的内容也逐渐丰富,包括市容管理、卫生管理和建设管理等项目。在当前城市发展中,城市管理监督的内容包括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属于综合管理。随着当前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复杂性也随之增加。管理人员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当前的建设项目和一些违法建设活动进行管理,避免一些违法建设活动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城管工作的监管是城市发展和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对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二,知识维度。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建设和日常生活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这对城市管理监督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城市针对不同的建筑专业设置了单独的管理部门,但这一措施使得不同部门的管理往往交叉,严重影响了管理效率。在未来的发展中,城管监督员要认清城市的发展趋势,把管理工作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城市管理的全面发展,优化管理效率。
        第三,逻辑维度。目前信息技术应用于各个行业,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建设信息化的发展。目前,城市信息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各个空间的融合与重构,城市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在开发中,城管人员可以结合信息技术对管理系统进行重组,利用信息技术高效地完成管理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管理功能,促进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的完善,优化管理质量。

在未来的发展中,城管监督员还应注意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管理工作质量,管理者可以利用网络完成对城市生活的感知分析,结合大数据技术设计相应的管理措施,优化管理效率,提高管理质量,借助监测保障城市稳定发展,增强管理合法性。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
        3.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对于城市管理,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要修改完善城市管理基本法律法规,进一步解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展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加强城管执法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城管执法部门的强制措施力度;进一步明确公安、司法等相关姐妹单位对城管执法过程的协助。
        3.2从计划施工管理到计划施工作业管理的全过程。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城市从无到有。城市规划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首要问题。随着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规划建设管理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同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发展等。为加强城建管理,城建(市容)监管开始建立,从市容环境入手,逐步扩展到城建综合管理。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城市运行管理也进一步提出,特别是随着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推进和奥运城市运行监控的探索与实践,城市运营管理逐渐受到重视,城市管理作为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逐渐显现,这是城市建设监理逐步演变为城市管理监理的内在逻辑。城市管理中的许多问题是由前期规划和中期建设中的问题引起的,如城市规划项目的缺失、城市建设项目的否决等,但更多的问题是由运营后期的服务和管理问题引起的,例如,社区自治和自助能力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城市交通运营服务、城市环卫运营、地下管线运营管理、行人和自行车运营环境管理不到位甚至不到位,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来解决。城市化进程基本完成后,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一样,城市建设和管理不再是主要问题,城市经营管理将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
        3.3基于城市管理三维分析的橄榄城管理结构构建。
        回归城市管理的立体结构,从管理主体、管理层次、时间维度、逻辑维度、知识维度等方面重新审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在管理主体上,探索服务管理权、审批权与行政处罚权、监督权适当分离,通过完善城市管理法律制度,发挥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市场等多种主体力量的作用。在管理层面,为保证城市执法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可以借鉴环境监测执法监督、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动态网络巡查机制、执法下沉监督上移、行政处罚与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等城管执法监督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管理中多方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在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应涵盖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从知识维度看,城管执法监督是以公民为中心、服务为导向的多学科领域融合,形成了综合管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逻辑维度上,城管执法监督处于服务、指挥、监督管理的末端,基于数据感知分析,应充分发挥执法一线检查容易发现问题的优势,做“市委、市政府的腿和眼”,充分发挥问题发现和反馈监督作用,完善城市大数据管理,加强“数据就是监督”和社会监督,督促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经营、服务、管理中的职责,最终以执法为底线,确保形成城市共治的新局面,确保城市的正常运行。
        4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可以着重看到,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加强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真正意义上,立足于城市管理的立体结构视角,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效果。
        参考文献:
        [1]宋刚,王毅,王旭.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城市发展研究,2018,25(12):113-121.
        [2]杨书文.论城管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创新[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8(04):51-54.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