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根本土的法治探索 ——读《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发表时间:2021/8/3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12期   作者:郑泽宇
[导读] 自20世纪90年代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发表出版后,学术界对
       郑泽宇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 100091
       摘 要 自20世纪90年代苏力教授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发表出版后,学术界对于“法治本土资源”的讨论未曾消止。法治与人治、变法与本土资源等一系列论断将苏力推到了争论漩涡的中心。苏力在书中提出了诸多极具启发性的观点,为日后学术讨论描绘了一幅广阔的蓝图,启发了一大批研究者,形成并壮大了中国法学的社科流派。

       关键词 苏力 本土资源论 法律方法

       自苏力第一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距今已有24年了。这本书几乎与我同龄,如我从孩提俨然成为硕士在读生一样,中国社会也经历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在1990年代初期,中国法律界的大多数法学家执着于诸如“水治或者刀制”“公平还是效率”之类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而苏力则率先退出了意识形态的辩论,回答了中国社会在“大变革”时代所面临的复杂问题。此外,正如许多被营销策略所吸引,不了解自己需求的消费者一样,他们将商品价格视为商品质量的可靠代表,因此唯价高者优的道理仿佛成为真理,随着学术标准化的发展,许多学术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将学术作品的晦涩和注解个数视为作品水准的体现。以至于鄙视用通俗简洁语言说话的作品。苏力行文通俗,善用举例,就算是毫无法学基础的人随手翻阅也毫不费力,但其中的道理和带给人的思考却是无限的。正如苏力在书中题记引用袁可嘉题为《母亲》的诗所写道:“书名人名如残叶般纷纷落下,见到你我才恍然于根本的根本。”
       我认为,“法治及其当地资源”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它不是向读者证明作者的学术观点的论据。相反,它使用三个主要部分的内容来说明,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法律体系时,我们应积极合理地利用中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在此方面应注意哪些理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和怎样的制度?这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自省,也是社会公众的期望和怀疑。由于一定的特殊历史原因,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在市场经济大潮来袭的背景下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打磨我国的法律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法学界乃至各行各业都形成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思潮,主张利用国家强制性力量建立完备的现代法治,以确保经济的平稳发展。而现代法治需要我们向发达国家学习,移植西方国家及日本的法律制度[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苏力所著此书,便是对前述方案的反思和冲击。


       在第一部分中,苏力提出,在建立中国现代法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人民的创造力和人民的选择[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而不仅仅是由专家学者提出和论证,不仅仅由领导一言决定,因为法律制度的建立应最终为人民服务,只有人民实践才能发挥有效作用。无论何时何地,世界各地的文化传统都对法律多元化的形成产生影响。因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存在并且不能完全被消除,现代法治或多或少地受到它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站在西方法学之林中对其进行批评。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和辩证地对待我国的法律文化,利用法律多元化促进我国社会法治的完善[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作者还分析了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犯罪会增加的原因[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6页。],并指出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制度变革导致规范因具有滞后性而暂时缺位,不能有效引导社会正常发展。观念的多元化和个性化也减轻了公众对犯罪分子施加的舆论压力。苏力还从司法机关、城乡体制、道德等层面提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建议。
       第二部分侧重于作者在一些司法问题上的研究经验,主要是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司法流程[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页。]。在“法律活动的专业化”一文中,从法律人员、法律机构和法律运作三个方面指出了法律专业化的各自表现。法律活动的专业化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经济和文化背景。司法活动的专业化并不意味着它脱离了政治、道德和其他社会因素。美国法官有时甚至希望利用这些因素做出决定,这似乎与我们的传统理想背道而驰。如果在社会背景下考察它,我们有时会发现它有时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这值得从中国法治建设中学习。法律专业化的运作不仅带来高效率,而且还具有产业垄断形成,程序障碍等弊端。法律的专业化意味着司法人员对社会生活的适度干预。法律应保持神圣感,社会生活应远离法律领域。在考虑相关内容时,我们应该放眼长远,而不是停留在一个阶段,而是要考虑下一阶段可能出现的新挑战。
       第三部分论述了法律研究的规范化问题。为了建立学术传统,我们应该建立学术规范,将引文规范化[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研究者应认真阅读优秀文献,引用他人观点作为讨论的辅助,并特别关注跨学科的法学研究,关注问题或研究对象本身而不是着眼学科,因为实际上学科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别。我曾因自己是一名“非法学”本科的学生而感到苦恼,透过苏力的视角发现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利用不同学科的经历相互对话、互相启发,法律现象和非法律现象并没有泾渭分明,法学的研究不仅需要法学基础的夯实,经济学、社会学的知识也是必备工具[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2页。]。
       总之,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有不同于主流法学家的独到认知,也体现出了他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法治发展的长期观察思考。苏力的理论虽然读来通俗易懂,但背后体现出的直面现实、敢言的勇气令我十分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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