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朝阳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广东省东莞市,523000
摘要:由于传统城市规划空间和国土管理的不一致性等问题的产生,国家谋划建立国士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在此新形势下,针对东莞市交通规划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契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土空间;交通规划;思考
1绪论
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交通规划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系统,在战略层面上,需要讨论交通与产业、经济、生态等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1];在技术方案中,需要明确交通规划体系结构与布局方案。空间规划框架下的交通规划方案,更注重于交通基础设施空间的管控和引导,更加强调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的落地性,传统的交通规划已不在适用,亟待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改善。
2新形势下东莞市交通规划面临的新要求
2.1五级三类四体系的传导机制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系框架分为“五级三类”,五级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三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东莞市同样面临这样的要求,需结合城市特征做进一步调整。
2.2所有规划必须严守国家底线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本次国土空间交通规划工作。
2.3规划思维转变,切合国土空间规划理念
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侧重生态资源本底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保护,城镇高质量紧凑开发,对外交通设施占地规模大,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大,如何取舍,如何选址,如何确定建设时序,如何保障土地指标是本轮交通规划需要协调的重点。其次在国家纲要及政策等均提出集约绿色高品质发展的需求,也是本轮交通规划需要重点遵循的发展理念。
3新形势下东莞市交通规划存在的问题
3.1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缺位,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不足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指导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同时也是编制城市交通各专项规划、设施建设和政策管理的依据。东莞市尚未开展完整意义上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受城市特征影响,过去规划较为注重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对于城市发展的战略性指引不足,难以支撑现阶段城市发展需求。
3.2传统交通规划的独立性较强,与其他专业协调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上位规划的交通基础设施方案研究不够深入,未能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出发,讨论城市形态、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与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的关系,仅从交通系统发展的角度出发,简单落实上位规划中的交通系统规划方案,就交通而论交通,缺乏与城市其他系统的互动与协调,与其他专业协调不足[2]。
3.3现状土地开发强度较高,对交通规划布局产生一定的限制
根据三调最新数据统计,东莞市国土开发强度在大湾区9个城市中,国土开发强度仅次于深圳。根据省厅预下达规模和现状相比,仅有小比例的规模增长需求,故东莞市目前用地资源极度紧张。交通规划方案中多为线性廊道,对于用地的需求也比较大,在此背景下,对交通规划方案将产生一定的制约与影响。
3.4交通规划方案与后续设施实施衔接性不强
传统交通规划方案往往仅停留在规划层面,对于设施的落地性研究不足,尤其是点状交通设施的落地性相对较差,线性通道也会由于办理用地手续的影响而耽误设施的建设进度,所有的一切均由于在规划阶段与设施后续的落地性衔接性不强,影响交通规划设施的落地实施。
4新形势下对东莞市交通规划的建议
4.1尽快启动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支撑城市发展
结合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契机,尽快开展综合交通规划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在战略层面与城市空间格局相融合[3],在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前提下,提出契合城市发展需求的综合交通规划方案,指导后续交通各项专项规划,支撑城市发展。
4.2转变思维,与各专业规划统筹考虑协调发展
加强与城市相关规划的融合,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融合,处理好与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的关系,做好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保护线的衔接,从而落实综合立体交通网的空间布局。加强城际铁路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将已规划的铁路线站纳入上位规划,预留通道资源;同时加强与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水运等交通方式的衔接,统筹规划预留衔接点,促进形成一体化轨道交通网络。
4.3交通规划方案注重设施落地性
在项目规划阶段,进一步加强规划方案的落地性研究,对纳入规划的项目及早启动前期工作和建设准备工作,同时,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健全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办理项目前期专项审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规划项目如期推进,做到上有依据,下有空间,保障落地[4]。
4.4三级传导机制
东莞下辖32镇街,不设县,具有独特的行政架构,传导机制需因地制宜。
结合城市特征建议按照市级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指引、镇街总体规划的三级传导机制,采用“总分总”的形式,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指引的内容要求,并最终反馈汇总形成市级总体规划。在交通规划总体方案中,明确各设施在市级-片区-镇街需要落实的深度与管控要求,各层级严格执行。
结束语
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城市交通规划是铁路、高速公路、航道、城市道路等交通设施专项规划的总体规划,起到承上启下作用。本文基于对国家层面政策要求、东莞实际问题解析等,对东莞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提出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下东莞市编制交通规划的几点建议,以期对其他同类型城市交通规划编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向志威,王园.基于国土空间改革背景下的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关系研究[J].科学技术创新,2019(17):111-112.
[2]费佳.国土空间新形势下综合交通规划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华建设,2020(06):104-105.
[3]张跃,贾晨亮.国土空间新形势下综合交通规划的问题与对策[J].智能城市,2020,6(02):103-104.
[4]刘振国,常馨玉,贺明光,姜彩良.国土空间新形势下综合交通规划的问题与对策[J].交通运输研究,2019,5(04):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