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工作

发表时间:2021/9/2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0卷11期   作者:蔡博宇
[导读]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对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招标工作展开论述。

        蔡博宇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的实施,同时随着我国装配式建筑、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大力发展,都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和挑战。而推行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加速建筑行业的发展、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与世界接轨的一种方式。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对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招标工作展开论述。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招标;问题;
引 言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的实施,我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为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各行业都在加速部署新业态。同时随着我国装配式建筑、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大力发展,如何快速与世界接轨、如何结合新技术、如何进行产业升级,都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和挑战。为加速建筑行业的发展,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模式建设已成为发展趋势。工程总承包作为目前国际通行的一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能更好更快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顺应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仍是一种较新的建设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如何通过做好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工作,以达到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效果,需在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
一、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
        我国已出台各层级文件政策,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动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1.1工程总承包的定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以下简称“建市规〔2019〕1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作指引》(东建市〔2020〕12号)(以下简称“(东建市〔2020〕12号)”)中所称的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1.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实施阶段
        按东建市〔2020〕12号)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1.3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主要区别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即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量等均已明确,投标单位按图报价,中标后承包单位按图施工即可。承包单位需对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投标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行估算并报价,中标后承包单位再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报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审查同意,且与该施工图对应的预算通过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按图施工。承包单位需对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由此可看出,工程总承包由于在招标时项目只完成初步设计,故在各方面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内容、技术方案的深度和成熟度,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的可控度,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单位管理团队水平,均有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工程总承包招标存在的部分问题
2.1前期工作深度不够
        表现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决策、立项工作走过场,未仔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规模和需求;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深度不足、粗略,标准不清晰,为赶进度压缩初步设计阶段时间,匆忙挂网招标。导致完成招标后,在施工图设计细化时,发现概算缺漏项内容较多,甚至出现预算超出概算,在限额范围内反复修改图纸,拖慢进度。
2.2招标资料提供不充分
        招标时提供的参考基础资料不齐全,投标人只能获取少量或局部项目情况的信息,无法做出准确的、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判断,导致报价、施工方案偏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扯皮僵持,甚至出现索赔,不利于项目推进。
2.3招标文件内容不明确
2.3.1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界限、材料品牌等内容描述不清晰,会给项目建设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就存在的问题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谈判,易陷于被动状态,耗时耗力,效果也往往不好,项目管理和建设效果将与预期差距较大。
2.3.2招标文件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责任和权利的约定,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政策和行业情况,考虑不周,约定不合理、欠缺公平,导致影响承包单位的合理收益、降低其积极性。
三、做好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的措施
3.1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结合建设单位使用需求、项目实际特性、项目现场情况、充分参考类似项目指标的基础上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预留充分的时间,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应成熟,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须明确设备参数、材料品牌等标准。按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指标、结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编制概算;对不确定因素,须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不能主观臆断。为做到限额设计和造价管控,设计深度和精度同时还需应财审审核要求进一步深化。
3.2提供招标基础资料
        应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招标前完成基础资料,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初步设计文件等,投标人在获取足够的项目信息情况下,才可能深入准确考虑投标施工方案、对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和报价。


        其中,不可预见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变化属于风险分担的其中一项内容。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尽早组织勘察工作,形成勘察文件资料供项目使用。勘察文件资料准确度越高,地质条件风险带来影响越小。
3.3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作为投标人了解项目进而参与投标,合同签订和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依据文件,编制时应注意:
3.3.1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量化指标。
        其中,工程承包范围描述应详细、有针对性、交叉工作及分工的边界明确,对于不纳入承包范围的内容、需承包单位另行负责的工作事项、容易发生扯皮的工作内容等需一一列出。此外,也需明确和造价相关的如土方运距、消纳费的计取、赶工措施费的计取及结算等问题。
        标准、功能及其他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如有特别要求,应列出相关规范、标准名称,必要时附上图纸、技术说明资料,保证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及可执行性。材料品牌应提前做好调研工作,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参照同类型项目、建设单位品牌库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设定。结合初步设计文件,在建设单位需求书中尽可能细化描述以下内容:
(1)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户型及户数、开间大小与比例、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处理规模、管径、投资金额等。
(2)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天、地、墙各种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各区域末端设施的密度,家具配置数量和标准,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市政工程包括工艺、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
3.3.2明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主要包括:工作范围、风险划分、项目目标、奖惩条款、计量支付条款、变更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条款、价格调整条款、索赔程序及条款、工程保险、不可抗力处理条款等。
        上述内容属于合同关键条款,条款内容用词应严谨易于理解、不发生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应梳理合同条款前后内容,杜绝出现前后不一致、内容混乱的情况,做到凡事有据可依。其中:
(1)奖惩条款前后应一致。由于合同中有许多相关联的条款,同一内容会以不同的描述在多个地方出现,奖惩条款尤其是处罚条款,易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应仔细校对,做统一修正。
(2)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要承包单位负责办理的事项、费用承担由哪方负责等应按项目实际需求列明。
(3)工程建设期内客观条件变化会带来建设风险包括工程造价的变更,有些建设单位为避免由此带来的麻烦和责任,不愿意分担相关风险,如不接受物价涨落调整、不按国家规定增加不可抗力情形,而将相关风险设定由承包单位全部承担。表面上看,工程造价控制住了,但实际上一旦承包单位无法消化风险带来的影响时,就会和建设单位协商变更造价、顺延工期,或通过偷工减料等方式保障自身收益,最终将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1)物价涨落风险分担。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一直是建设成本中的几大要素,除近年来工人工资一直呈上涨趋势外,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如:2020年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今年4-5月材料价格尤其是钢材价格大幅上涨等,都极大的增加了承包单位的成本,甚至可能造成承包单位严重亏损。对此,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文件,提醒相关单位充分考虑人工、材料上涨等因素影响,积极防范因价格上涨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
        人工、材料、设备相对于投标报价基准日期大幅上涨,超出承包单位投标时预期收益较大时,极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推进;人工、材料、设备相对于投标报价基准日期大幅下降时,若按合同签订的价格结算,建设单位将付出超出实际所需的费用,损害自身的利益。因此,合理设定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波动幅度,允许根据物价涨落幅度调整合同价格,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在一定幅度范围内各自承担一定的风险,是一种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
        2)不可抗力情形设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的规定,“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分担。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要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疫情的出现及其不确定性已成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风险因素,因此在约定“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时,应加上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同时明确因疫情上涨的人工建材价格可予以调价的条款。
3.4其他
        采用固定下浮率合同的,应注意施工图预算没有审定前,为防止超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比例和上限额的约定。
        按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如项目招标时存在前述情况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招标作为承上启下的环节,其工作好坏对后续工程建设有直接的影响,因而需重视招标工作的质量。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尚不成熟,招标代理人员更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进行交流,找出目前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不足之处和解决方案,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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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蕾.EPC模式下招标浅析和建议[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018):4324,4326.
[3]吴忠利.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投标管理探究[J].建设监理,2018(12):39,42.
[4]苏祎昕.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常见风险条款和对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21(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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