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威 徐浩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市 200135
摘要:国有企业正经历长期性的改革,而在此期间,国有企业涉及到众多关于自身内部管理模式的更改策略与依据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所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同时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是一项系统性且独特性的工程,在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中皆会出现阶段性的改革式变化。基于内部控制的视角下,必须充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树立好合同管理目标,对合同管理模式进行实时性优化与健全,规划好国有资产的筹集与使用。内部控制视角下,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与之密切相关,而国有企业在发现并掌握合同管理特点后便可在优化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的同时,加强与自身管理的协同性,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全方位规避各类与之相关的风险。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引言
近年来,我国正在不断加强法治化建设,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国有企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对这些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支柱,更应该尽全力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保证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除此之外,国有企业也应该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进行改善。
1国有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现状
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基于自身发展情况再根据所设计的法律规定制定经济合同,同时需要注明合作双方对于经济合同所拥有的法律权力与责任,例如条款条件的履行或更改、解释权以及终止权。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主导支柱,为我国总体GDP贡献了巨大的力量。我国国有企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着工作漏洞,导致了利益损失、监管不力、甚至法律纠纷等问题。无论出现以上任何一个问题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使企业遭遇经济压力危机、法务缠身,最坏结果可能会濒临破产边缘。在依法治国的环境条件下,企业经济合同成为双方合作的安全保护伞,正确的管理可以关乎到整个企业发展前景的兴衰成败。从多桩合同纠纷案件来看,我国国有企业对经济合同的重视度不高。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作为双方产生经济纠纷时能够有效保护企业双方的利益,从而降低国有企业的运行风险,所以国有企业一定要意识到落实合同管理的必要性,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经过法务部门对合同的条款条件进行检查和审核,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与效益关系。另外,经济合同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活跃企业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国有企业在制定或执行经济合同管理时,要注意与企业的基本情况相匹配,与企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以推动企业蓬勃发展。
2前国企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内控环境建立问题
论内部管理控制流程管理的不断进步与完善发展状况具体表现在三个主要方面:首先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流程控制管理缺乏深刻认识和正确理解,对内部管理控制的组织重要性和工作必要性认识还有所欠缺。在我国公司日常内部管理制度中缺乏发挥核心作用的制度和规则,只有它作为一种管理形式仍然存在,但是却无法充分体现内部管理控制结构管理的基本内涵。由于缺乏关键流程和环节的内部控制,许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只注重财务控制,不注重内部控制,导致其包括的预算管理、公司控制和部门间的沟通都停止前进的步伐。
2.2执行能力差
当下部分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执行能力较差的问题。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开始,很多情况下只是一种信号,有些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实行相关的作业。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对合同造成影响的意外情况,通常是由双方进行口头协定,不会进行合同的二次签订。合同的执行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降低,容易出现合同内容与企业实际交易内容无关的现象,合同在实际中发挥的管理作用低下。一旦合同的执行能力差,那么合同对于双方的调动性也会降低,双方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如果不严格按照合同实行,极其容易出现经济纠纷,某一环节的直接责任人也会无法进行认定,这对于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来说十分不利,形成了严重的法律风险。
3加强国企内控管理的对策研究
3.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创造企业良好环境
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服务环境建设是不断提高大型国有企业内部风险控制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的关键。因此,应从不断提高内部安全控制管理工作人员内部整体安全认识的三个角度深刻出发,努力提高内部安全控制管理意识,为促进我国内部安全控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内部安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公司内部应积极引入先进的内部管理控制理念,并将其有效分发应用给关键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使他们充分认识并做到内部成本控制对我们公司未来发展的巨大重要性和其他影响内部成本控制的主要因素,从而发挥领导作用在决策时考虑内部控制。此外,企业应采取措施让所有员工参与内部控制,而不仅仅是为了配合相关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参与这一过程,在取得员工的认可的同时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高企业素质,其有利于员工自主有序完成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3.2提高合同执行能力
合同执行能力差的问题,一直限制着国有企业向前一步发展。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进行精细化的管理,提前考察对方的信用状况,约束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使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一直在法律的监督下实行。考察对方是否曾经有过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提高双方的法律意识,使双方能够形成正确的合同履行意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纠纷,及时沟通、及时解决,明确责任。如果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出现利益纠纷问题,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其次可以申请外部法律机关介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这种时候不能只是双方的口头协定,更应该进行合同的二次签订,始终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双方都要对变更的新内容进行了解,在协商一致之后,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涉及的其他一系列的文件都要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有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也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查。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始终确立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双方明确责任。及时做好合同的结算以及赔偿工作,完成自己义务的同时,监督对方履行合约,倘若出现违约情况,及时依据合同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结束语
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的来临,让国有企业不断更新并优化着自身的内部管理模式,尤其是针对合同管理模式的改革。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在给企业改革期间所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而国有企业必须优先确定并正视自身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创新式管理手段进行调试与优化,不断探索并调整新型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现存的合同管理模式进行合理性的改善,以便于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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