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运行安全特性

发表时间:2021/9/2   来源:《中国电气工程学报》2021年4期   作者:王伟东
[导读] 电动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一类新型交通工具

        王伟东
        浙江九色鹿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电动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一类新型交通工具,相对于机动车的高昂价格和后续使用费用,电动自行车的价格低,所用动力为最为普遍的电力,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青睐。相对于同样价格较低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有更快的速度和更省力的运行方式,是在城市里距工作地点较远又无法承受机动车花销的人群的理想出行方式。
        关键词:电动车;交通工具
一、绪论
        1998年底,我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在5.4万辆,而自步入二十一世纪至今,出口增加,国内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扩大,这两个原因促使我国的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愈发迅猛,产量和保有量急剧增加,2007年10月,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000万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还在以不可抑制的趋势不断增长着。
        关于电动自行车自进入市场以来蓬勃发展的原因:
(一)城市环保理念
        随着燃油汽车带来的环境污染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不良影响,这种污染也开始被人们重视,近年来各个组织对环境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各国政府也才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中国也将环境保护的工作作为国家基础政策之一,将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收入水平较低
        在中国,一辆中档私家轿车的购置费大约为十万人民币,购置后每年保险,燃油保养等固定支出约为9000人民币,占了人均GDP的36%,所以从经济角度考虑,轿车发展为普通家庭的日程行交通工具是不现实的。相比之下,电动自行车的购置费用是绝大多数家庭都能负担的起的,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价格都在一千至三千元不等,且在购入之后的保养费用,后续支出都较为符合普通家庭的经济水平,经济性上极优于轿车。
(三)公交系统覆盖不全面
        一般来讲,城市越大,道路网络越复杂,个人交通取代公共交通的情况越明显。电动自行车属于个人交通,灵活性较公共交通强,路线,速度自定,可靠性准点性强,出行能够实现“门”到“门”全过程,通达性很强,使用过程中费用支出相对于公共交通低廉。
二、电动自行车交通冲突产生原因
(一)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心理原因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心理原因是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过程当中对周边环境,过往车辆以及交通信号的心理反应造成的处理差异,这在行驶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求速心理:人普遍希望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到达目的地,这也是交通工具产生的初衷,相对于更为环保,消耗更低的自行车,速度也是电动自行车的一大优势,但追求速度的心理会使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做出一些有潜在危险的驾驶行为。
        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在交通系统中主要是对于同种地位的交通参与者,驾驶员会有在行为上抱团的心理趋势。
        攀比心理:驾驶员下意识和别的交通参与者进行竞速的不良心理,攀比心理则纯粹为了满足好胜心,每当发现有车辆速度比自己快或者超越自己时,就想加速反超。
        胆怯心理:在交通冲突发生时会比汽车驾驶者更容易惊慌而产生一些不当的避让交通冲突的措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交通冲突造成的后果。
(二)电动自行车自身原因
        现存在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固定标准,很多电动行车“轻摩化”,速度普遍过高,重量超标。

这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在性能和外观上对消费者更具吸引力,但却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过高的速度和过大的重量会使电动自行车在遭遇交通冲突时不能及时避让或者避让半径过大而发生交通事故。
三、针对出现的问题的对策及如何管理
        电动自行车需要的驾驶技术简单,灵活性强,通达性强,能实现门到门式通行方式,能使使用者拥有而更多的路径选择能力,极大地方便了出行,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不断增加,驾驶者驾驶技能良莠不齐,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所占空间过大,电动自行车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交通系统的正常运作。政府部门如果直接将其大规模封禁,难免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应以科学管理和完整制度法规来约束生产厂家和驾驶者,使电动自行车这种出行方式增大其对城市交通系统做出的贡献,减少他对机动车辆行使空间的侵占,成为真正的对交通系统有益无害的出行方式。
(一)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定
        随着应用在电动自行车上的技术不断进步,电动自行车的性能日益增强,速度和稳定性都有长足进步,但国家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规定和技术标准却一直没有变化。发达国将相较于我国交通系统更加,制度法规完备,可供我国借鉴。采集交通参与者的看法和建议,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和看法,更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规,以适应新的交通环境和电动自行车在交通系统中的定位。
(二)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
        参照机动车的强制保险制度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保险制度,从赔偿方面避免电动自行车事故逃逸的现象,使事故双方都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损失,交通事故保险制度的存在有利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程序的进行,能有效的提高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
(三)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行准驾培训管理制度
        由于电动自行车基础驾驶技巧简单,受众人群过大,驾驶者身体素质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处理突发状况能力不一,建议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行驾照管理制度,将电动自行车根据性能和重量对其进行分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要求的驾驶技巧,通过类似机动车驾照考试的流程使电动车驾驶人拥有基本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法规的了解,具备相对稳定的驾驶技能,通过考试即可发于驾驶执照,持照上车。
(四)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制度
        交通管理部门应参照机动车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也行使牌照管理制度,完善对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管理,使处于法治盲区中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受到法律管制,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彻底取缔,不予牌照的发放,加强对二手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的管理,严查报废车辆的改造再投放,从源头上制止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在道路上威胁到其他交通参与者。
(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一方面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严重危害了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管部门应当采取有力的措施以减少甚至杜绝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交管部门结合上文给出的牌照管理和驾驶人执照培训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效降低事故率。
(六)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各地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督,验明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出厂证明,合格证明及其它标志,严格检查整车质量,性能指标等参数,确保流入市场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有安全保障,技术监管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其生产流程,重罚违法违规的生产销售企业,是电动自行车市场能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恪守安全标准,促进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魏超.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桩建设现状概述[J].科学技术创新,2019(36):188-189.
        [2]林福海.试论汽车驾驶员安全避让电动自行车的措施[J].时代汽车,2019(17):29-30.
        [3]马社强,吕志远,刘东.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02):80-85.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