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军
广东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至今,其建设技术和建设规模已经领先其他发展中国家,为我国基础建设贡献力量。建筑行业是基础产业,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建设。近年来各地区建筑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数量不断增加,考虑到工程质量与建筑物后续使用功能效果、使用寿命的直接影响,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安全威胁,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性的破坏,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仍存在的问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优化和完善,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效果,发挥质量安全监督的职能和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潜在问题及解决策略
引言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力度和发展速度有了新的要求。在建筑工程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能够确保项目高质量的完成,对工程后续的使用也是非常有益的。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仅会影响到社会生产和生态环境,更加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就非常重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施工单位及监管单位共同提升监督功能也是对国策的有效响应。随着时代的更迭,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需要引起各方的共同关注。
1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现状
目前,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体行业,并始终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势头。然而,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相继暴露出了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稳定性提升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由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建筑行业出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始终无法得到有效的规避,这不仅会对我国公平的建筑市场环境构建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制约建筑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难以在社会上树立诚信的企业形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有针对性地优化和改进施工管理技术,才能持续地发展建筑行业。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潜在问题分析
2.1管理人员素质待提升
1.监督管理人员自身专业素质不达标,质量监管时需要管理人员掌握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需要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要过硬,少数管理人员对所涉及的知识都存在盲区,不会灵活运用专业知识;2.由于少数监督管理人员对待工作马虎大意,单纯认为施工方会严格遵循合同进行施工,所以在工作时随着应付了事,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2.2管理主体权责不明
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单位众多,虽然工程各项目部采取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了控制,但由于都有各自的立场和任务,管理方式和理念也各不相同,因而各单位的各级主管部门会存在权责交叉和模糊的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不够详细全面,各层的管理人员缺乏沟通和合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法全面协调整个现场的管理工作,存在无人监管、无人负责的现象,进而无法防控和解决实际问题,导致矛盾和质量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2.3运作模式不协调
监理的经费来自施工单位,这就导致在监察过程中的公正性存在问题,影响到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同时,某些地区还存在监理经费不足的情况,那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落实也存在难度。部分监理人员还存在职业道德问题,无法做到秉公办事,与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不符。相关监督机构权责不明,法律程序也不规范,如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周期比较长,严重耽误施工进度。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3.1增强安全质量意识
在工程作业中,最重要的就是质量和安全问题,为了对这两点进行保证,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意识到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因为现场施工人员质量意识的树立决定了房屋建筑水平,所以可以对专业技术操作人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以及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因为建筑的使用者为住户和业主,所以施工计划要以符合用户的合理要求为目的。此外,为了收获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帮助施工单位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培训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对其不足之处进行特别培训,同时定期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提升其职业素养,让工作人员的设备使用能力和技术水平都有所提高,做到工程质量最优化。同时,监督管理人员也要提升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对于一些隐蔽式的工程,在其质量问题上也不能够忽视。
3.2提升监管人员素养
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整体素养会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落实产生直接的影响,只有其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了解,才能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还需要对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理论、方式等有一定了解,不断加强学习力度,以创新性的监管理念开展工作,为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质量监管负责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建立完善的施工治理质量评价机制,对质量安全监督措施进行明确,严格落实责任,使相关人员深刻意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将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根本上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3.3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建设
首先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监督机构行政执法的定位,让监督机构从过去的“三到位”中摆脱出来,将监管的视野由项目现场的微观管理转向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查等行业自律性事务工作交由行业协会组织;因建设单位责任难落实、监理单位独立性差的局面适时取消工程监理制度,改由建设单位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有实力的建设单位可独立建设,实力不足的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或以投保形式由保险公司代建,代建方承担建设单位责任);为落实设计单位责任,应当建立设计全过程参与机制;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细化行政处罚措施,以扭转“重检查、轻查处”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强化诚信建设,将监督机构的执法成果与企业信用评价、行业日常监管挂钩,通过“两场”联动机制,让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从而倒逼相关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4构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
信息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有信息收集和交流分享优势,能够使管理人员第一时间掌握全面准确的施工信息,从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效率。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与价值,信息化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立要结合工作实情合理应用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等技术,构建信息化平台,对原有的设备和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更换和升级,逐步完善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监督方式,例如引入BIM技术,通过其模拟化、可视化功能让质量监管工作内容更加透明、清晰。此外还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促使其能够掌握这套先进的管理系统,学会在实际工程中加以运用。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化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而建筑工程施工内容较多,施工风险大,出现各种问题的可能性大,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优劣又始终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就成为了较为关键的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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