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教学策略

发表时间:2021/9/3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9月   作者:郭凌立
[导读] 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内容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课程改革越来越注重体验式、自主式、活动式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育趋势下,“综合与实践”教学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本文在分析有关文献以及充分搜集的前提下,通过自身教学实践的总结以及与本地区部分一线教师进行交流。具体总结出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教学的三种策略:第一、研读并落实教学目标;第二、系统分析教材内容;第三、建立学生“组织者”地位。

郭凌立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学校
【摘要】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内容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课程改革越来越注重体验式、自主式、活动式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育趋势下,“综合与实践”教学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本文在分析有关文献以及充分搜集的前提下,通过自身教学实践的总结以及与本地区部分一线教师进行交流。具体总结出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教学的三种策略:第一、研读并落实教学目标;第二、系统分析教材内容;第三、建立学生“组织者”地位。
【关键词】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G6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672-2051 (2021)9-089-01

        近年来,教育鼓励和重视的领域慢慢转向“综合与实践”这个板块,这也符合新课程标准提出来的要求。“综合与实践”板块主要是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进行培养。然而目前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的教学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教师对该内容的了解零散且浮于表面,因此在教学设计时,教学目标的制定发生偏差;二、教师基本停留在完全根据教材内容进行教学,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探索内容的并不多;三、在教学课堂中,学生更多地处于被主导的地位,独立思考探究的机会仍然不多。本文在新课标的指导下,结合教学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教学的三种策略:
        一、研读并落实教学目标
        总目标和学段目标是《数学课程标准》中对数学课程目标的具体要求。“综合与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也有呈现,需要每一个教师熟稔于心。只有打好理论基础,才能进行实践探究。为了掌控好目标设定的基本方向教师就必须掌握好该标准所提出来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其中经历实践操作的过程,进一步理解所学的内容,并在实践活动中了解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该标准所提出来的对第一学段教学要求,该要求目的是让学生能够通过日常生活经验来解决数学问题。让学生学会探究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第方法是该标准提出的第二学段的目标要求,这就要求学生要有目的、有计划进行实践活动。在规定目标的情况下,做到针对具体问题设计解决思路,制定方案解决问题,在应用的过程中进行反思,更深刻的理解所学知识,掌握所学方法,获得活动经验。
        教师要深入教材,系统梳理教材以此来确定教学目标。鉴于“综合与实践”课程目标比常规教学有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深入分析教材内容,把握教材设计的深刻含义,挖掘出每节课要达成的目标,这样才能使“综合与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定位更加的准确,教学方向才更符合课程标准。


综上,关于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内容的教学目标制定,要求教师首先读书读透《数学课程标准》,把握好对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与方向,其次要深入教材,教材中没有直接对教学目标的要求,要通过教师深入分析挖掘,探究教学目标,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能力水平和个体差异性来进行教学目标的设计。
        二、系统分析教材内容
        “综合与实践”是一项学生能够根据问题独立参加的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和创新精神。教师应认真研究数学课程的标准和教科书,并加深对教科书中“综合与实践”内容组织的整体了解。“综合与实践”内容的“实践性”,要求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根据学生的生活知识背景,以实际为出发点,创造现实情境,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同时,“综合与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要有探究性、开放性,即综合实际生活、或者融于其他版块、纵向联系数学其他部分内容等。
        人教版小学数学教材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设置的总数是16个。这些教学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学生通过获得相关的数学经验,以掌握相应的理论基础,为实践活动奠基,这是基于学科知识来说的。二是尽可能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背景,充分地联系生活,在此基础上,开展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学习活动。通过搜集生活中的素材,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三是以教材给出的内容为切入点,开展活动来进行教学。四是注重三维目标的实现,教学目标不止停留在数学知识的吸收,更要关注学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感受数学美。因此,教师应深刻理解教材的内容和数学实践的重要性,并制定与学生生活紧密相关的实践练习。
        三、建立学生“组织者”地位
        “从做中学”作为教学的基本原则是美国教育家杜威在其教学理论中所提出的,他认为学生应该要在动手参与的过程中发现并解决问题,然后获得知识和技能。通过口、手和脑的全部参与来体验这个过程是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所要引导学生去做的。对于学生来说,失去了学习活动的价值的主要体现就是只做活动没有体验。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很难达到重视学生体验,同时,要想达成预设的教学目标,教师一般会过度牵引学生,带着学生走教学设计,按教师的思路进行教学。导致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明显,活动经验收获不够,缺乏探究性和自主性。例如在五年级《求不规则物体的体积》一课中,备好测量工具和物体是老师布置给学生的第一步任务,然后要组织同学对物体进行测量,最后把学生分成几组。学生亲身感受求不规则物体的体积的过程,相比教师告诉每个物体的体积大小要更直观。学生参与了学习活动,获得了亲身体验,认知和理解会更加深刻,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根据各种“综合与应用”的内容,教师应充分地激发对学生教学组织的兴趣,建立学生的“组织者”地位,使学生自觉成为学习的主人。老师以参与者的身份开展“综合性、实践性”的教学活动,更加贴近学生,充分了解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的体验。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
[2] 钱如俊.小学数学实践活动的思考[J].安徽教育,2005(2):30-31.
[3] 王伟华. 小学数学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教育,2014,(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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