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探讨 肖康

发表时间:2021/9/3   来源:《建筑科技》2021年9月中   作者:肖康
[导读] 随着我国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划设计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城镇规划设计的逐渐发展,虽然促进了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但在具体的计划落实中,仍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主要是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对于此,本文将在下文中逐一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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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划设计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城镇规划设计的逐渐发展,虽然促进了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但在具体的计划落实中,仍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主要是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对于此,本文将在下文中逐一进行阐述。
关键词: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引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往往包含对于城镇的土地规划,其目的在于实现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推动城市发展。我国当前的城市化发展处于关键阶段,而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因此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以合理协调土地建设、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以维持城市化发展的持久、健康与稳定。
        1概述
        所谓城镇规划,指的是处于一定时期内,对于城市发展步骤与进程的计划,以及其中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因此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的是对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使用所编制的指导性文件,是土地配置实行的宏观管理依据。为了能够充分地发挥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际宏观调控作用,除了需要编制全面的文件档案,还需要具备统筹兼顾的思想,能够在合理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协调其他相关用地规划,其中包括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配合。
        2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二者的规划范围存在一定的差异
        城镇规划的范围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更广一些,这是因为城镇规划主要是针对城镇发展的各个方面而言的,当然也包括土地规划,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针对土地的使用效率进行规划和布局的,只有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才能提高城镇规划的合理性。正是因为二者的规划范围不同,导致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出发点也不同,很容易出现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不仅不利于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而且还会影响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
        2.2实现目标时管理存在的不足
        农用地规划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部分,它也涵盖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与规划占耕地的比率;也涵盖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等。另外,明确城市属性和城市规划发展的方向,把城市规划的区域与空间进行明确,对于建设采取分期分步实施,对于每个阶段的经济指标都加以明确。
        2.3用地规模统计差异
        城镇的用地情况是由相应的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管理统计,其统计的实际面积包括主要是针对建成区的水域及未被利用的土地,还有少部分的非建成区的少部分土地等。但在实际统计中由于行政部门统计的多半是建成区的土地面积,而不包括少部分的非建成区。城市的用地规划包括预留建设用地、污染企业安置区以及末期的建成区面积,并将这些确定为实际用地。但是在城镇规划中,应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来进行相应的统计。
        2.4二者的管理流程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城镇规划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都是结合审批内容进行自主规划和设计,使得城镇规划具有一定的地方性和灵活性。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要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战略部署,既要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又要避免土地类型的相互转化。因此,在实际规划中,城镇规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其管理制度也能即时进行调整;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必须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开展实际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上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者的协调发展。



        3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的策略
        3.1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组建国土规划的编制专班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战略的提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基本战略之一,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地方政府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关注。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和规划部门必须要转变传统的规划编制观念,通过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来完成城镇规划的目标,借助城镇规划合理布局来明确土地规划的基本要求,将二者的根本目标进行有机结合,促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而为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2对规划编制观念进行转变
        为了更好的解决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就要对二者的规划编制观念进行转变,就城镇规划而言,要充分考虑将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并且要找到最佳的资源节约型且适于城镇发展的方式,这就可以将内涵式的发展方式融入到具体的城镇规划建设中来,进而有效的预防面子工程的出现。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要重新对其发展目标进行权衡,并以交通运输细条布局与城镇规划合理布局为基准,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以明确。
        3.3统筹发展的规划方法
        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起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禁止开发商不按照规划进行土地资源利用。针对一切违法行为坚决寓意严惩。城镇规划要以保护土地资源作为出发点,有效利用土地。像改造棚户区、废工厂等都可以有效利用起来。在新建筑的规划上以高层为主打,这样可以把有限的土地资源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不能把开发的重点放在城市周边区域,很容易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3.4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
        为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各部门之间必须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形成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争取在减少问题和矛盾的同时,也能提高规划管理的整体质量。首先,相关部门应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统一部署,按照规划、征地和开发的工作流程进行有效管理,不断精简工作流程,从而避免资源的极大浪费。其次,各部门在合作的过程中也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划清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界限,避免重叠管理和互相推诿现象的发展,从而确保各个工作环节的顺利实施。最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城镇规划,贯彻落实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以便形成“规划—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在促进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发展的同时,也能推动城市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5明确规划分工及内容
        在建立城镇规划阶段,要对城镇的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并对城镇范围内的所有村庄、产区分布和镇区分布进行统一规划,同时还要提出城镇规划所起的作用、相应的发展规模、发展形势等。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其主要内容是对农业耕地进行一定的保护和对农业用地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在这个阶段要给与农用地时适当的保护,以防农用地向建筑用地或者其他用地的方向转变。此外,针对国家提出的各项产业项目政策要进行积极的落实执行,并对相应的产业用地进行合理地分配和安排,进而有效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
        结语
        我国的城乡统筹改革不断深入,对于土地的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注意充分合理地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之间的关系,确保二者能够互相辅助,相得益彰,共同为土地的利用、配置提供重要依据,从而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促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进而实现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李展苹.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四川水泥,2016,(08).
[2]王慧星.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产业布局和城镇规划[J].甘肃农业,2005,(07).
[3]文志军.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资源信息与工程,2016(02).
[4]吴佳丽,张伟.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协调[J].城市,2012(01):40~44.
[5]张付民.浅析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科技经济导刊,2016(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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