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观中医药发展脉络

发表时间:2021/9/3   来源:《中国教工》2021年第12期   作者:王琳 刘毅
[导读]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
        王琳 刘毅
        天津中医药大学  
        摘要: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百年,是不断加强对中医药的认识,逐步总结中医药事业发展经验和特点、积极探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的一百年。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主旨,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把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百年历程与国家命运、人民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的宝贵经验为中医药事业的新发展提供了启迪和借鉴。
        关键词:党史  中医药  
        一、1921年建党时期——中医药的步履维艰
        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中医学受到西医的冲击。中医学虽有发展,却面临着更多挑战。1920年到1924年,一些著作的成书标志着中医学的发展,《中国医学大字典》作者谢观认为,中医学光明灿烂,古今医籍汗牛充栋,或奥质而难明,或讹夺而莫正。故学医者多,通才者少,致使中医学遭人误解。在其任上海中医学校校长时,即有志补偏救弊,并认为举要删繁,莫如辞典。于是组织学校师生互相考校,凡中医古籍所载,无论为人体生理、病名、证候,以及治疗之法、方药之名,旁逮医书之内容、医家之事迹,无不条分缕析,博罗散佚。1921年,谢观作《中国医学大字典》,共收名词、术语、医家、医着70000条目。1922年,恽铁樵作《群经见智录》论述各种医学典籍。1909-1924 年,张锡纯作《医学衷中参西录》,在辨证论治选药立方上,结合中西医学理论与医疗实践,理论见解独到。1924年,恽铁樵的《伤寒论研究》在中西汇通的观点上,注释、补正、阐发《伤寒论》原文。自1925年始,在西医的冲击下,中医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925年,民国政府当局禁止把中医课程列入医学教育规程。1929年,余云岫在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上提出《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的议案,并得到通过。此事引起中医药界的极大愤慨和强烈反对,并进而引发了近代史上声势浩大的反废止风潮。斗争几经波折,最终以国民政府撤销该案而暂告一段落。1930年1月,裘吉生、蒋文芳等人提议设立全国性中医药学术机构中央国医馆。同年得到通过,中央国医馆成立,致力推动中医科学化思潮。
        二、在延安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中医药的星星之火
        历经连年战乱,边区面临严峻的卫生形势,必须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而仅靠少数的西医无法完成这项重任。中医数量较多,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科学化”等思潮的影响,中西医之间互不信任的不团结现象难免存在。1940年6月,为了响应“团结”和“统一战线”的重要性,边区政府民政厅召开国医代表大会,指出要“承继祖先的遗产(中医),扬弃它,改进它。这就需要我们有组织地进行研究,使它向着进步的科学化方向前进”,同时宣布成立边区国医研究会。同年11月,毛泽东在参加纪念白求恩逝世1周年大会时明确指出。“必须团结中医,发挥中医的作用。”自此,中医药迎来了发展的拐点。1944年边区人民政府广泛发动医务界执行毛泽东的指示:中西医与药铺密切合作,提倡中医科学化、西医中国化,有力地促进了中西医团结合作,“中西医合作、团结与改造中医以共同进行卫生建设的方针,不仅适用于边区与现在,而且适用于全国和将来,从不断发展中做到中国全部医药卫生工作的科学化中国化,才是毛主席号召的中西医合作统一战线的最后成功”,经过共产党人的努力,中西医合作和中医科学化等理念初步形成,经多年的实践,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卫生事业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医药的保护和利用,使得中医药在革命战争年代担负医疗救护、控制传染病等任务,为保证军民卫生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国时期——中医药有了生机活力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于1950年8月在北京召开,会议交流和总结了过去卫生工作的经验,讨论并确定了新中国卫生建设的方针。1951年5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中医师暂行条例》,作为新中国第一份中医师管理条例,确定了中医师资格及其职责与义务,以保障及管理中医师执业,并加强团结,提高科学的卫生医药技术。但由于条例内容对中医开业的地区与设备限制过严,规定取得开业执照的手续异常繁复等原因,1956年,《中医师暂行条例》和关于以该条例所制定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有关该条例的解释、说明等文告一律废止。1954年,毛泽东作出关于中药问题的重要批示:中药应当很好地保护与发展,我国中药有几千年的历史,是祖国极宝贵的财富,如果任其衰落下去,那是我们的罪过。中医书籍应进行整理。应组织有学问的中医,有计划有重点地先将某些有用的,从古文译成现代文,时机成熟时应组织他们结合自己的经验编出一套系统的中医医书来。1955年,中医研究院应势成立,1956年,中医学院相继在成都、上海、北京及广州等地成立,1962年卫生部高等中医院校统编的第一版中医教材正式出版,这标志着建国后中医院校教育开始走向了系统化,规范化。
        四、改革开放以后——中医药发展阔步向前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雷响彻中华大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行各业百废待兴。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事业迎着改革的春风,开启了振兴发展的新模式。1980年卫生部制定了《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发展,长期并存》的方案。1982年,《宪法》写入“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1985年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1986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成立。1987年,世界针灸学联合会在北京成立。

199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中西医并重”的说法,全国人大七届四次全会提出“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身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中西医并重”成为国家卫生工作的五大方针之一。2005年,中医药管理局向文化部报送了《中医药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草案》。2006年,颁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统医药作为第九大类共9个项目列入名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一次明确指出要“中西医并重”、“扶植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在法律上和政策角度赋予中医合法的地位。2009 年自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委高度重视,对中医药予以重点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有关部委编制完成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同年6月1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在京召开国医大师表彰暨座谈会,对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首届评选出的30位“国医大师”进行表彰,以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推动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与创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彰显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渐渐走向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并逐步开始走向世界。2013年 8月20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时任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表示,中方重视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要作用,愿继续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在海外发展,推动更多中国生产的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传统医学是各方合作的新领域,中方愿意同各成员国合作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传统医学资源为成员国人民健康服务。9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列为第四项主要任务。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5月,世卫组织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由我国发起提出的传统医学决议。10月30日,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2015年 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这是国家层面制定的首个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10月5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屠呦呦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李克强致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祝贺。11月17日,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12月22日,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增强民族自信,勇攀医学高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2016年 2月3日,习近平在视察江西江中集团江中药谷制造基地时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定要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战略规划》适时发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也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具体体现,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体现。3月17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在第六十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将“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单列一节,在健康中国行动计划中,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单列一条,把中医药健康管理写入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8月19-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习近平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8月25日,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专设一章对振兴发展中医药服务健康中国建设进行系统部署。1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坚定发展中医药的信心和决心。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中医药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医药迈入依法发展新时代。12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表彰60名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专门面向中医药高等学校开展此类评选表彰。2017年 1月18日,习近平出席中国向世卫组织赠送针灸铜人雕塑仪式,习近平在致辞中指出,“我们要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传统医学,用开放包容的心态促进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更好融合。中国期待世界卫生组织为推动传统医学振兴发展发挥更大作用。”6月29日,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7月6日,习近平致信祝贺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暨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开幕,并指出,传统医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文明互鉴、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受到许多国家民众广泛认可。习近平强调,希望各方充分利用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暨传统医药高级别会议机制,推进各方传统医药互学互鉴,携手应对公共卫生挑战。7月24日,习近平在致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医药学为人类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中医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充分展现其宝贵价值和重要作用。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再次突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再次彰显了中医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3月6日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要做好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使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