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路径分析

发表时间:2021/9/3   来源:《中国教工》2021年第12期   作者:尚阳
[导读] 随着我国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对公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尚阳
        中共临夏州委党校  甘肃临夏  731100
        摘要:随着我国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对公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中央领导班子十分注重“依宪治国”以及“依宪执政”在社会运行以及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基层公务人员作为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部分,必须要树立完整的以及正确的宪法意识[1]。本文将围绕“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路径分析”做好这一话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途径
        前言:“依宪治国”是国家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第一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基层公务人员与人民的联系非常紧密,不仅是人民价值理念的引导者,也是人民行为准则的指导者。总而言之,当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基层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可能会导致基层公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针对这一点,国家应当加强对基层工务部人员宪法意识的培养,促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基层工作。
1、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的意义
1.1宪法意识
        宪法意识指的是人们将宪法中的内容作为逻辑出发点进行的精神活动[2]。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意味着基层公务人员需要将合宪性作为问题思考的前提,将宪法作为行事的基本准则,确保宪法在社会中权威性,确保宪法的价值能够体现出来。宪法意识主要包含权利保障以及权力制约两个方面。
(1)权利制约
        《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政策的实施,权利的架构都是为了人民[3]。宪法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限权意识,宪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国家权利的来源、形式和内容,确保国家能够正常运行,无论是国家管理人员还是基层公务人员都需要遵守宪法中的准则。上文已经提到过,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行使也应该为了人民。基层公务人员的权力需要经过宪法同意,公务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宪法同意—“法无授权”的话,就是“违法”。基层公务人员的身份特殊,其不仅是公务人员,是国家机关的执行人员,是人民群众人生价值观念的引导者[4]。同时基层公务人员也是人民群众,无论是哪种身份,都不能出现违法行为。此外,基层公务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力行使如果没有限制就会导致腐败,权力需要监督以及制约,只有这样,权利的使用才是有意义的,公民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才能够贯彻落实[5]。
(2)权利保障
        宪法维护的是公民的权利,是确保公民的权益不被侵犯的最后保障。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表现[6]。公民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权利自由具有受限性。尽管“法无禁止即可为”,从客观层面上来讲,公民可以行使一切法律禁止规定外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的行使是以不伤害他人的权利以及自由为前提的,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力,这是法律存在的价值,也是政府之所以存在的原因[7]。基层公务人员只有在思想上明确这一点,在进行基层工作的时候才能够以此为依据,尊重宪法在法律中权威性,确保人民群众的各项效益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1.2依法治国方针的客观要求
        从党在“十五大”中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的核心是依宪行政。我国的人口基数庞大,群众引导以及管理主要依靠基层公务人员,他们属于国家干部中的“多数人”,基层公务人员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宪法意识比较淡薄,不重视宪法在具体的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还有一些基层公务人员在表面上尊重宪法,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因为缺乏宪法自信。且一部分基层公务人员尽管手中握有权力,但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因为不具备正确的“权力观”,将权利与保障与社会稳定划等号,面对公民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使得宪法的权威性无法体现,破坏了宪法的庄严性[8]。
1.3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下国家对于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团结,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在三个层面上对公民的道德品质提出了新的要求[9]。这一价值观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一方面,宪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平等以及公正的宪法创立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公民认同国家的发展形式以及发展理念,这一切都需要宪法进行保障。
2、基层公务人员宪法意识提升路径
2.1加强宪法教育的力度
        要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就必须要加强当下宪法教育的力度。国家发展涉及很多方面,这几年我国的发展重心主要在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这方面的发展需要基层公务人员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作用。基层工作看似与宪法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宪法意识是国家所有公务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能够避免公共权力滥用的行为出现。基层公务人员是公共权力的掌握者,他们对宪法的认知水平基本上可以决定宪法最终的实施效果,宪法的权威也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国家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进行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指的是党校或是行政机构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要运用反面案例对公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基层公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尊重宪法的权威性。(2)完成宪法宣誓。《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一决定对于公务人员的宣誓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要完全落实这一决定,需要相关人员研究宣誓时间、内容、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的内容。(3)强化专业教育。宪法法律教学应该被列为党校以及行政学校的必修科目,无论是在培训的内容还是形式上都要进行强化。基层公务人员培育机构需要深化课程的教学内容,在课程中适当的加入宪法的内容。同时培训机构需要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因为宪法的内容相对来讲是比较枯燥的,讲师在教学的时候如果只是干巴巴的讲述法条,很难激起公务人员的学习热情,学习热情缺乏,学习效果自然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因此机构的讲师在教学的时候需要运用新颖有趣的教学方式,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帮助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以及完整的宪法意识。
2.2 强化全社会宪法认同意识
        尽管我国的普法教育已经进行了很多年,但是在社会的大范围之内,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来讲还是比较薄弱的,这与我国的历史有非常大的原因。因为我国过去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封建社会中权力最大的是皇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天下为家”。近代鸦片战争以来,社会仍然长期处在动荡之中,法律在这样的状况下没有办法建立起来。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法律体系开始逐渐建立,直到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构完整,但是法律是一件与社会联系非常紧密的,新的法律建立或是完善是依照现实中的各种现象以及问题建立的,所以法律体系的建立永远不可能完全完整,因为社会是一直在变化发展的,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现象,法律因为这个原因也会是在不断改变的。法律是凌驾于道德之上的,是人们行为的最后保障,无论是公务人员还是人民群众,都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树立宪法意识是全社会的人都必须做到的,而基层工公务人员作为国家管理层与人民群众的主要联结者,更需要树立这种意识。且将这种意识运用在日常的基层工作之中,树立宪法的权威性,强化全社会的宪法认同意识,保证宪法的主体地位。
2.3在全社会内营造法治氛围
        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德治”是强于“法治”的,这里的德主要指的是道德,人们惯于用道德准则去评判一件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也习惯于走人情关系,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因为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基层公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要转变这一社会风气,发挥“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强化全体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及法治意识,减少传统的人情观念对于当下法治社会的影响。要在全社会内建立法治观念,国家首先需要维护人民在宪法中的合法权益,避免人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在社会中营造公正的氛围,为基层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的树立奠定基础。在宪法此外,国家需要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宪法认知水平,引导基层公务人员对分析宪法问题的细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并评价基层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以及宪法信仰,确保宪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位置。
2.4完善宪法保障
        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它之所以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替代,十分关键的位置是因为它的实施。法律如果不实施,制定法律就毫无意义。法律只有落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人们的生活起到规范的作用,才真正发挥了其特有的价值。宪法的价值在于实施,宪法信仰建立在宪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基础之上。发挥宪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国家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1)完善宪法解释机制;《宪法》的解释机制应当宪法精神,这也就意味着对宪法的解释必须符合科学以及宪法信仰的规定,将宪法运用到现实生活之中的时候需要平衡人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宪法能够切实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宪法只有正确制定并实施才能切实发挥它的效用。(2)完善违宪审查机制;宪法是客观存在的法律条款,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法律永远不可能完整,因为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法律制定是依据社会具体情况变化的,因此各个部门需要确保法律法规是与宪法精神是相契合的,避免地方立法因为一些原因出现的腐败问题。(3)完善宪法权利救济制度。宪法的可救济性指的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以及宪法自由受到侵害之后,司法救济能够及时保障公民的相关权利。宪法如果只是客观存在,悬在空中,是“井中月,镜中花”一般的存在,在实际生活中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宪法的建设就毫无意义。如果公民被侵害的权利不能够得到保障,也就意味着公民的人权不受尊重,法律就成为一纸空谈。
结语:总而言之,我国基层公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的基层工作水平以及基层工作效率,就必须树立宪法意识。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基层公务人员存在的宪法意识淡薄,培训制度不完整等问题,国家应当结合不同地区公务人员的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方式,采用多种方法对公务人员今进行培训,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基层公务人员,将“依宪治国”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促进国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促使国家具备更高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 周忆陶. 基层公务人员提升信息素质能力的路径探析[J]. 中国信息化, 2020, No.315(07):109-110.
[2] 董旭达.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宪法教育的创新性路径探析[J]. 商情, 2019, 000(021):179,181.
[3] 周耀宏. 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的提升路径探析[J]. 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上旬刊), 2019(05):89-90.
[4] 接剑桥, 张驰. 宪法意识与宪法实施路径研究[J].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9, 035(004):P.31-36.
[5] 郭伟明. 论《监察法》颁布后反腐败效能的提升路径——基于意识形态安全视角[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9, No.218(03):95-101.
[6] 邬洪亮. 提高政治站位 加快补齐短板——地市级党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路径探析[J]. 城市党报研究, 2020, No.99(08):91-95.
[7] 董宝兰. 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必要性及路径探析[J]. 理论观察, 2020, 000(004):35-37.
[8] 许如玉. 增强大学生党员初心意识的路径研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视角[J].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 v.23;No.115(01):57-59.
[9] 张春艳, 韦子平. 新时代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路径探析——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角[J].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9, v.38;No.358(0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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