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玉清 姜媛媛
四川省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637400
摘要: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对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措施
为了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在全国各地已经得到重视,由于这一举措具有动态性特征,与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的不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将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强化管理措施及加大农业设施投入等,在发展农业过程中不断进行融合的过程。其具体开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利用各种先进的水利科技措施,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满足新时期内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力,加强农业设施建设及综合治理,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搞好科学规划,保证建设的高标准和高起点,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和适应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需求,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
1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状
1.1认识不足
目前有很多农民对综合开发农业的认识存在明显不足。在现行土地政策的影响下,农民是整理农业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但在对农田进行的实际建设开发中,主体组织者一般都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这就造成实施主体和利益主体间存在冲突及矛盾,另外,由于耕地的实际分布状况一般较为分散,普遍存在农业劳动力大量输出的实际状况,这对建设高标准农田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1]。
1.2缺乏发展资金
建设高标准农田需要较长的周期,并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短期不会产生明显的效益。现阶段,影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根据统计,建设0.067 hm2的高标准农田大概需要投入3000 元,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用于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3农田权属复杂
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极为匮乏,并且可耕作的土地质量普遍较低,因此,需要建设高标准农田,在农业生产中通过灌溉和机械化作业,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才能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我国农民人均拥有的耕地数量较少,仅为0.087 hm2,相较于其他中等水平的集约化国家,我国的田坎比例高出了一倍以上,其人均耕地占有面积远远超过我国,因此,对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我国目前的农业土地在管理上普遍采用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新时期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需整合小田,使田坎系数逐渐降低,加强灌溉设施和道路工程,需要对乡镇之间、村之间、村民及小组之间等一些权属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减少问题及纠纷。
1.4缺乏对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机制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能够有效激发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但对建设高标准农田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现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民往往更注重其承包地的生产和维护,忽视了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这就要求乡镇基层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农村道路等共用基础设施,及时修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2 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
2.1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一是调动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执行部门,同时还是负责考核和监督下一级政府的部门,在工作中应担负起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主体职责,明确分工[2]。二是充分调动基层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乡镇,乡镇政府应积极参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设意见。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积极性。采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意义和扶持政策,使广大农民能够主动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活动。
2.2 统筹规划
首先要统筹规划,在建设工作中坚持优先规划布局的原则,在规划中要统筹好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做到连片开发,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其次,搞好农村的土地流转工作。让土地不受户界、组界和村界的影响,在统一规划下开展土地整治,结合新时期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新农村的有利时机,搞好流转工作,鼓励和支持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推进农业集约化发展,最终实现良好的规模生产效益。三是维护农民利益。对农民承诺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会改变原有的土地性质,保证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种植生产,重新丈量流转的土地,登记后进行公示。
2.3 加大资金投入
首先,要全力争取建设高标准农田相关专项政策扶持资金,减轻当地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其次,要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在建设中通过“债、贷、投”多种投资模式,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构建融资平台。统筹安排好各类项目及资金,采用统一核定投入标准的方法,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上下浮动。此外,需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政府部门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建设高标准农田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出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用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引导新型农业主体及社会工商资本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
2.4 加强监管
一是做到移交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建立规范、统一的永久性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标示牌,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管护责任状,落实相关管护责任。基层政府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领导小组,制定管护制度并明确管护第一责任人及管护专人,保证高标准农田能够得到长效管理[3]。二是要保证管护经费。高标准农田建成移交后,必须落实好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经费。要采取各种手段筹集落实好管护资金,保证专项管护经费能够足额到位。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专款专用,保证经费能够用到实处。三是建立严格的管护监督机制。基层政府部门要对项目设施的实际管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管护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一些管护不到位存在问题的提出严厉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若由于管护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必须给予严肃处理。
2.5 政府主导,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在新时期内要建立高规格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工程建设强化领导,组建领导小组,由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其中,进一步明确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在工作中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搞好项目工程的管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将建设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职能部门的指标,保证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能够有效落实并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刘述生, 白云燕, 王素华. 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J]. 农业与技术, 2016, 36(20): 162.
[2]黄彬.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探讨[J]. 中国水运, 2017, (2): 72-73.
[3]姚士桐, 王宁, 詹燕, 等. 海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建管模式研究[J]. 当代农村财经, 2019, (11): 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