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慧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 074300
摘要:城市生态红线问题一直是城市规划与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做好生态红线的划定与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关系到城市后续的发展和相应的规划建设。目前关于城市生态保护的研究与实践还缺乏成熟的技术体系,生态红线的划定及管理探讨也具有现实紧迫性。生态红线始终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更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生命线,因此本文就城市生态红线的划定与管理措施进行探讨,对于城市规划与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城市生态红线;划定举措;管理措施;探讨
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的划定与管理并非易事,其既涉及到科学发展的问题,也涉及到行政管理的问题,在生态红线的划定和管理上要处理好时间、空间、数量、结构、秩序等多重关系,以完善的红线管理系统带来生态保护的落地,否则生态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将是纸上空谈。
一、生态红线的内涵
生态红线对应的是环境功能区划中的边界控制线,其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是客观的,体现自然地理特征,有利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合法性,一旦划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逾越[1]。强制性,应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维持、限制或禁止开发活动。动态性,生态红线限制会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必须及时调整以满足社会变化的需求。多维性,其可以根据国家级、水文流域等相关地理条件等合理划分。
二、生态红线的划定
应明确生态红线划定的原则,根据生态红线的含义和控制体系要求,既要突出硬性的生态空间约束要求,又要体现资源环境约束与调控的方向[2]。首先从生态保护红线向综合控制体系转变,综合评估区域内的资源环境约束力,明确区域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及生态保护的多维关系,做好规划成果的协调处理,打造综合控制体系。其次要坚持综合生态保护空间约束与资源环境引导的原则,继承深化区域生态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城市环境功能分区结果,提升生态红线控制体系的针对性,使其具备良好的空间约束以及引导力。最后要提升生态红线体系的综合性、层次性及可操作性,关注城市增长边界、产业空间准入边界等控制范围,在红线划定时应让控制边线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层次性、差异性特征[3],以使得其具有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生态红线管理的有效方法
明确城市生态红线是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的,涉及到不同管控层级的控制边界的组合体,其必须具备较强的空间落地属性,发挥规划指导作用。
目前城市环境综合分区的生态红线划定体系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具有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绿线,也有人居建设蓝线和产业准入黄线,在生态红线管理中应基于统筹管理的思维去协调红、绿、蓝、黄四条控制线的关系,实现城市生态保护合理的空间约束[4],实现城市增长边界的有效控制,实现产业发展空间的科学设定和人居环境建设空间的拓展,以让人们真正享受到生态红线管理的生态发展成果。
具体来说,一方面建立城市环境综合分区。通过空间规划手段落实好生态保护工作、资源环境约束工作、城镇建设与发展指导工作,在明确城市资源环境承载极限的基础上,基于资源环境禀赋和压力两大层面进行单要素的划定,并以生态功能分区为基础进行综合分区的叠加,获得城市环境综合分区结果,进行生境维育区、修复重建区、综合调控区的分区建设,让生态红线与资源环境约束以及其他规划方案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加强生态红线的管理与协调。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城市发展空间的刚性约束,应确保与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协调一致,并将其纳入城市现有的法定保护区范围,提高区域的生态安全水准。生态红线应与生态控制绿线相协调,且与城乡规划确定的城市增长边界、空间管制分区相协调,实现国土规划功能分区的统筹,同时应关注产业准入黄线[5],将生态红线作为前置条件纳入到产业准入黄线规划范围中。而人居建设对应的是蓝线,是城市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优化所聚焦的区域,在生态红线管理中应让红线与蓝线相协调,尽可能地提高用地布局环境合理性,打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以红、绿、蓝、黄四条控制线体系的完善建构和关系协调,实现生态红线管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的全过程互动协调。
结束语:目前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的管理和控制,环保部门进行了系列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城市生态红线划定与管理研究实现了生态系统管理空间、时间、数量、结构、工序范畴的风险分析与防范。接下来的就是确保红线管理落地,配合技术方法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完善、法律配套的健全,切实维护好城市的生态安全,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星红.城市生态红线的划定与管理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0(08):10-11.
[2]廖含文,张健,赵之枫,崔杰.北京通州区: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两线合一”划定方法研究[J].北京规划建设,2019(02):88-91.
[3]张健,李梦.基于生态控制的城市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两线合一”划定方法研究[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8(12):70-74.
[4]顾益江.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下的城市生态修复规划研究[D].西北大学,2018.
[5]邱思齐,岳文泽.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J].应用生态学报,2018,29(05):1607-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