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成都 610037
摘要: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重要议题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成为了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由之路。该议题也为众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实施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了参考。因为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治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的解决,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本文以笔者所在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为研究要点,分析理影响因素,对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治理问题;
1引言
为了顺应我国国情的发展,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中共中央鼓励我国国有企业积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为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涉及到的重大问题给出了应对方案,打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基。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治理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决定着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与否。本文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中,着重探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应对关键治理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为国有企业在全面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提供一定参考。
2.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的治理问题
2.1 内部人控制问题
公司真正的控制权属于国资委,但是国资委只是所有权人并不是实际管理控制者;另一方面,企业所在地方政府与国家整体利益并不完全统一,企业剩余价值归属国家,地方政府的利益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在政府监督方面就无法有力进行,甚至会和企业实际控制人联合起来非法侵占国有资产。
另外,公司委托代理机制不够完善,企业 “内部人控制”程度严重,两权分离造成了企业股东和经营者利益不一致,内部人控制权较大,而所有权人和实际控制人分离程度较高,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出现投机行为,导致企业出现过度消费,瞒报信息等问题,无形中加大了委托代理成本,使国有资本外流;再者,国有企业盲目扩张,经营者财务决策权力较大,投资缺乏合理预算。经营者更愿意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战略进行决策,严重影响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由于这种两权分离的现象,导致企业经营者在履行道德行为、做出逆向选择时就会不自觉的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很难做到规范尽责。
2.2 财权配置失衡问题
代表国有资本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则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就越强。这种持股比例加大了企业财务治理风险。一方面,第一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会促使其做出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更加主观化的决策,无形中就会损害其余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其余股东的控制能力较弱,相对应就只能具有较弱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在企业中的影响力低下也致使其余股东丧失了对企业财务治理的积极性,最终影响企业财务治理水平。
如果公司各个财务治理主体之间能互相监督协助,就能建立更完善的财务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公司的财权配置需要调整之处,如:财权过度集中。这种权力过度集中的状况,对于企业财务资源配置效率非常不利,会降低企业的竞争活力和整体价值。
2.3 内控约束与经营效率的矛盾
一管即死、一放即乱的管控问题始终体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一方面薄弱的财务内控将对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的财务治理问题造成严重缺陷。
若公司对财务风险因素无法充分预见,将导致国有资本管控力不足,风险预估力不足,风险应对力不足;另外,职能机构未能发挥监督约束作用,内控执行力有待提升等缺陷,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过于严苛的内控机制,又一定程度会增大管理决策链条、降低决策效率,导致过于侧重风险管控而经营活力不足,不利于发挥民营资本高效率、高收益的特征,不足以充分激活混改企业混合所有制的优势,不足以使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
3.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影响因素
3.1 资本结构分析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如何优化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应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而充分研判不同类型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厘清国有企业在战略性行业、竞争性行业中所承担的不同作用,决定着不同类型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差异。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中必须维持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这类国有企业适宜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方式,可适当引入非公有资本以激活企业经营活力;在充分竞争领域,应充分引入非公有资本,可采取国有资本相对控制或是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以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自主经营效率,解决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问题。尤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鼓励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着力以管资本为纽带,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率,更适宜形成以国有独资公司为集团母公司,分别通过全资、绝对控制参与战略性行业投资、运营管理,相对控股或参股投资竞争性行业,在发挥经济基石作用的同时,起好对行业的引导、培育作用,同时大幅提升治理效率和资本报酬率。
3.2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架构安排
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模式应显著区别于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制,应通过股权设计、制度安排等,实现体制机制的改革。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天然存在巨大差异,甚至存在一定冲突,即国有资本首要确保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非公有资本以追逐利润最大、资本回报最高为首要目标,导致国有资本天然具有风险回避特征而非公有资本逐利性使其具有更大风险选择倾向。所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国有资本定价则尤为重要,股权结构决定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则还是以经营效率为导向的公司管理规则;国有资本定价决定着混改中国有资本的安全边界及国有资本出资人履职合规,决定着后续授权放权能否充分进行。
3.3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制度安排
充分履行国有资本管理规则的国有控股企业和保持相对控股的混改公司,应建立不同侧重的内控体系和制度规则。在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前提下,选择相对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保持一股独大、相对控股、股权多元的结构,能充分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制衡,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是否建立完善适应市场化的董事会结构、充分授权经营层权限及激励机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管控制度,决定着混改企业成功与否。围绕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责任管理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围绕充分激发管理活力和经营效率,建立健全分级授权的决策制度,分层分级分类予以经营层充分授权及相应约束; 围绕激励机制方面,建立健全选人用人、中长期激励等制度,让股东及经营者共享经营成果。
4.结束语
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治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单纯的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混合,而是重在改。如何分级分层次改革,如何优化体制机制等问题决定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尤其不仅涉及混改公司本身的架构设计、制度安排,更是涉及混改公司的国有股东及其出资人的产权制度改革等,势必在改革过程中面临一些明显困难,但只有不断深化改革,终能建立起适应市场机制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建立起发挥更大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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