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涉烟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发表时间:2021/9/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12期4月   作者:李宁宁
[导读] 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易燃易变质且不能随意变价销售。对于涉案卷烟的规
       李宁宁
       山东省滨州烟草有限公司邹平(分公司)  山东 滨州  256200

       摘要: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易燃易变质且不能随意变价销售。对于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公正、保障涉案当事人的权益,是建设法治烟草过程中的重要一步。结合实际工作,立足基层,分析现状,着眼未来,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关键词:烟草专卖;涉烟案件;规范化管理
引言
       烟草专卖制度归根结底是以国家为主体,国家能够对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出口进行全面管理,通过国家颁发的烟草许可证进行销售。这一发展规定,详细说明了当前我国的烟草行业的生产销售主体为国家。想要保障烟草市场的稳定发展,提高我国的财政收入,就需要对烟草市场进行全面控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烟草专卖制度中,国家会直接参与到烟草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通过国家立法不断巩固国家的垄断地位,一切烟草专卖活动都需要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来实施。
1烟草专卖涉烟案件的管理现状
       1.1部分涉案卷烟保存期限过长
       目前,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以下简称刑事案件)或者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的涉案卷烟普遍存在着保存期限过长的问题。刑事案件,在实践中,公安部门由于不具备卷烟存放的条件,因此都委托烟草行政执法部门代为保管。但是由于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最终的判决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诉讼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卷烟可能因为受潮、风干等原因,产生霉变、变质等问题,从而丧失原有价值。有的案件由于不能成功追诉,又退回原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再次带来由于卷烟霉变,当事人要求赔偿等风险。无证经营的案件。根据规定需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但是此类案件由于当事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原因,造成案件长时间不能处理结束。悬而未决的情况,让涉案卷烟处于长时间占据仓储空间,无法处理的局面。当事人不愿配合案件。此类案件都是属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自己管辖案件。
       1.2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乏力
       对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出口倒流国产卷烟等涉烟严重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罚则较轻,不足以震慑该类违法行为,是导致此类违法现象多发的诱因之一。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性质基本等同于销售伪劣、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售假行为不仅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属于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严重失信行为之一。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该类违法行为设置的“按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罚则,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适用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按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的处罚力度则相对较弱。如果行政罚款的数额设定过低,与其所造成的损害不吻合,给违法者造成的财产负担势必极为有限,那么行政罚款就没有任何遏制潜在犯罪的力量。
2烟草专卖涉烟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2.1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
       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应当由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中予以明确如何处理,针对不同的卷烟性质作出不同的处理。若涉案卷烟为假冒卷烟,则类似于“违禁品”,交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统一销毁;若为真品卷烟,对其进行变价收购处理,收购所得价款上缴国库。若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如何处理,可以提请公安部门向法院征求处理意见。对于一些储存周期过长的刑事案件卷烟,建议可以向公安部门提议,提前对涉案卷烟中真品卷烟部分进行变价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因自身原因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等物品,经其权利人本人书面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存入本单位合规账户。
       2.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建黑名单,合理配置多种行政处罚方式
       为弥补相关罚则的缺陷,在现有已建立的烟草部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良好沟通衔接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细分监管领域,加强信息共享、业务培训和案件移送,建立共同监管黑名单制度。要紧跟各级政府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脚步,借助各地推进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契机,将违法行为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根据违法手段和情节适时调整惩处方式和力度,完善相应处罚机制。要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配置多种行政处罚方式,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适时运用行为罚,使严重违法行为人暂时丧失继续行为的条件或永久剥夺其行为资格,迫使其退出市场,维护正常卷烟市场秩序。总之,涉烟违法行为销售环节罚则存在的缺陷要求我们直面问题,查漏补缺,曲突徙薪,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使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2.3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淬炼。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措施,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行业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理论素养。二是加强政治历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把政治过硬放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行业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加强实践锻炼。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注重在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上培养锻造干部,推动行业党员干部在实践、实战中学到真本领、练就真本事,提高化解风险挑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专业训练。推进学习型行业建设,突出增强学习本领,营造爱学习、善学习、勤学习的浓厚氛围,加快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促使行业党员干部成为各自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引导和激励其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行业高效能治理中担当尽责、多做贡献。
3烟草专卖涉烟案件管理的未来发展
       借助数据中台,能够实现数据可视化,实现市场监管、执法检查、政务服务、队伍管理等环节的数据监督和综合展现;实现数据效率化,通过网络数据应用,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服务广大群众;实现数据共享化,融汇各部门数据资源,提高对涉烟违法行为的研判能力,实现对涉烟大要案件的提前介入、联合办案、精准打击。具体可涵盖以下方面的应用。实现系统整合“一体化”。进一步打通各类数据接口,促进系统平台、功能模块的整合,实现一站式综合业务及信息的流转,达到“顶层设计一体化,基层应用简单化”的目的。实现跨部门业务对接。借助数据中台,烟草部门同地方各类平台可以建立前置的系统模块,搭建数字信息交互的中转站,从而实现跨部门对接。
结束语
       综上所述,推进高效能治理,就是要全面提升政策制定能力、制度执行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既能制定出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又能把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参考文献
[1]王海红.以规范化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几点思考[A].中国烟草学会:中国烟草学会,2014:1.
[2]缪程磊,黄文明.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研究——以当涂县、和县烟草专卖局为例[J].人力资源管理,2014(12):249-250.
[3]周培利,陈亮,刘王方.标准化基层专卖管理所(队)创建与评价的研究和探索[A]: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2013:5.
[4]李昉,卜鉴民.烟草专卖案件档案规范化管理探析[J].档案与建设,2007(01):25-26.
[5]林艳葵.烟草业“三厅”管理的难与易[N].经理日报,2005-06-08(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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