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保障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思考研究

发表时间:2021/9/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12期4月   作者:许延军
[导读]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全面保障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能够进一步
       许延军
       甘肃省金昌市防震减灾管理局,工程师,737100
       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全面保障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能够进一步促进农民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提高农民的创新致富能力。基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要对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基本问题有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并结合当前社会的发展现状,切实保障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字: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民群体的受教育及再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这对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切实保障农民的接受教育及再教育权利,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农民群体已经对教育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诉求。全面发展乡村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已经成为了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
一、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基本问题
(一)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含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学习和掌握知识,不断提高公民知识水平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具有公平普遍的受教育权及再教育权、政治权、人身权和经济权,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大教育体制”,包括九年义务教育等等,对于受教育及再教育权而言,它有狭义和广义上的区分。狭义上的受教育权主指公民具有义务教育,而广义上的教育权包括各种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权利和各种就业再就业培训等权利[1]。其中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民受教育再教育权属于广义上的受教育权,它主要包括教育平等权、入学就读权、终身受教育权、接受教育培训权以及接受业务培训权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法律保障
       目前,受教育及再教育权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儿童权利公约》相继出台,它们的相关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并且我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对公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与此同时,为了贯彻落实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我国有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与公民受教育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对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为我国公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利,并且该权利不会受到宗教、政治、种族、肤色、语言以及性别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保障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完善教育立法
       为了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相关部门必须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为乡村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和法律保障。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各级学校以及教育机关在责任法、行为法以及组织法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学前教育、终身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等层面上的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广大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法律体系需要建立健全。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要正确处理权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并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教育立法,切实提高乡村教育建设策略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切实满足当前社会形态下农民群体对教育的新诉求,从而为乡村振兴下农民教育工作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合理利用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行各业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推动力。切实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合理运用,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行业的相互融合,已经成为了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建构“互联网+教育”的现代化乡村教育发展模式,并根据当前农民群体的行为特征和认知习惯,切实推动传统教育向互联网教育的重大转变,从而为广大农民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教育体验,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民群体教育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通过对农业科学技术宣传推广和合理应用,实现对当前现有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并充分发挥乡村本土资源的内在优势,有效减少不同地区在教育资源上存在的差距,从而为农民群体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制定有效的财政政策
       在保障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的过程中,资金不足是阻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必须结合当前乡村教育的发展需求,不断加大对农民受教育权的扶持力度,并制定有效的财政政策,从而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受教育及再教育权。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切实解决乡村教育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有效提高乡村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更新乡村教育的软硬件设施,并积极引入一些优秀的教师团队,为优秀教师提供良好的薪资待遇和福利水平,从而为乡村教育改革工作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对于我国教育发展体系而言,民办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社会力量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为了有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的受教育权,相关部门应该以理性辩证的态度正确看待民办教育,并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乡村教育发展中的实际效能。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各个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教育模式,并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民办教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主要可以分为营利性民办教育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对于营利性民办教育而言,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其规范性,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并为民办教育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自由空间;对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而言,相关部门要根据公办学校的相关标准,从升学招录比例、学校用地以及财政税收等各个层面进行有效扶持[3]。其二,部分乡村民办教育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村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和规制,有效防止乡村民办教育的过度市场化,从而为乡村农民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切实加强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受教育及再教育权保障工作,对乡村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农民受教育权保障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切实完善教育立法,合理利用科学技术,制定有效的财政政策,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参考文献:
[1]魏文松.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受教育权保障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21,{4}(03):59-65.
[2]黄爱教.从文化旁观者到参与者:乡村振兴的文化权利及其实现[J].新疆社会科学,2019,{4}(01):96-102.
[3]孟凡华.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受教育的心理需求分析——基于吉林省某乡村的调查[J].职业技术教育,2018,39(3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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