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路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100082
摘要:本文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要求与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实际情况,从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生命线——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创新发展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应关注的问题,对加强与改进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一些借鉴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 案件审理
为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文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案件评查等基础上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应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
案件审理部门多年来一直坚守“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职责使命,其定位与内涵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也在随时代发展而变化。当前,我们要加强从“国之大者”中认准案件审理工作的定位,从政治监督的大局中深化对案件审理部门职责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其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审理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强化政治执行力,不能打折扣或搞变通,要以保障好中央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管护好国有企业政治生态为根本遵循,突出国有企业监督重点、深挖违纪本质、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这里尤其要正确处理好讲政治与讲证据的关系,要认清政治站位和政治纪律是根本和关键,案件证据是基本和底线。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也不例外,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善于从政治上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切实体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性。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证据标准,用确凿、充分的证据来还原清晰、准确的违纪违法事实,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政治影响奠定坚实基础,绝不能罔顾事实和证据,打着讲政治的口号、做不讲政治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
二是牢记案件质量是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核心在案件查办的高质量,关键在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即“关口”“出口”作用的高水准发挥。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在案件质量水平上有直接的体现。一是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对案件全面审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实把好案件质量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要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总结各层级国有企业案件查办的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究背后的原因,再反向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通过倒逼国有企业案件质量提高来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此外,由于各层级国有企业的地理位置、产业类别、经济效益、成长历史、政治生态等因素存在较大差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力量也普遍偏弱,面对案件数量较多、审核节奏加快的现实情况,国有企业案件审理部门一定要把握好政策和尺度,在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现实情况和政策、纪法规定的前提下,集中调配案件审理力量,实事求是、慎之又慎地审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一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定性准确、量纪平衡、处理适当,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稳妥地兼顾经济效果。
三是稳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调研发现,当前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容易产生案件审理流程不严谨、事实与定性存分歧、量纪认识不统一等问题。
一是要在广泛深入学习相关纪法规定、业务指导书籍的基础上,下功夫系统梳理、归纳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和文书式样,并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具有国有企业特色、直观适用的案件审理流程图和文书模板库,有效解决当前案件审理流程不完整、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要件不齐全等问题。二是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明确合理可信”、违法行为的证据标准“清晰且令人信服”与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标准“排除合理怀疑”的区分表述,结合国有企业常见类别、典型案件进行审理集训,统一理解与认识,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案件查办证据标准,为国有企业案件查办提供统一的规范指引。三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对国有企业常见类别、典型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纪法规定等制度文件进行实时收集、更新与整理,形成适用于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的常用法规制度汇编、典型案例评析等规范手册,有效化解国有企业基层纪委面对纪检监察相关制度文件类别数量多、时间跨度长、条款适用易混淆等常见影响准确定性量纪的诸多困扰,提高精准适用纪法规定的效率。
四是结合国有企业特点创新案件审理工作
案件审理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创新就没有审理监督。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工作决不能照抄照搬地方省市县纪委监委的经验做法,也不能刻意追求标新立异或创造概念,而是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企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规律来推陈出新。一是发扬国有企业工匠精神、“传帮带”优良传统,在各层级国有企业纪委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的基础上,对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进行考核分级,建立完善案件审理人才等级与业务素质、发展使用相挂钩的保障制度,营造出案件审理人才一级带一级、晋级必考核的良好氛围。二是针对国有企业基层纪委案件审理人员复用严重、调岗频繁、业务不精等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可以探索根据国有企业所在地理区域、行业类别、体量大小等因素合理划分若干片区,在片区成立案件审理中心,选配足量的案件审理骨干力量,对片区所辖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把关。三是根据国有企业案件特点对案件进行合理分类,实现案件权限分级、轻重分离、繁简分流,探索对不同类别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审理模式,优化案件审理力量配置,集中优势力量重点审理涉案人员职级较高、事实错综复杂及疑似错案的申诉类案件,着力打造铁案工程。
参考文献:
1.胡乃民.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手册[M].人民出版社,2018.9
2.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图解[M].中国方正出版社,2020.6
3.胡明.云南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大学,2018
4.范温特.新监察体制实施后基层面临的困难及对策研究——以WZ市LC区为例[D].上海师范大学,2020
5.陈国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走进新时代[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3.29
6.杨光.案件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考[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8.29
7..浙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做实“六项举措”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10.24
8..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措施再探[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3.27
9.张丽红.案件审理要做到严实深细[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8.15
10.张曙.把握好案件审理特有属性[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11.14
11.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课题组.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7.2
12.王贺.持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