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21/9/7   来源:《建筑设计管理》2021年4期   作者:龚琼1黄忠卫2吴斋锐3卜炳炎3许灵舒
[导读] 本文以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为研究对象,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
        龚琼1黄忠卫2吴斋锐3卜炳炎3许灵舒
        3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长沙市410000
        1长沙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 长沙市410000
        2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 长沙市410011
        摘要:本文以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为研究对象,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然后在此基础上针对问题给出了应对策略,以提供有利于工程招投标的建议,使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 问题分析; 解决对策;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1经济利益驱动,以权谋私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最终究其根本都是经济利益驱动以权谋私,一些投标单位为了能够在激烈角逐的建筑市场中某的一席之地,获得巨额利润,没能抵制诱惑坚持原则,不择手段地贿赂腐蚀招投标的各参与方,使得他们不按程序办事,为自己提供便利,这也是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最根本原因。
1.2社会监督薄弱,人员素质不高
        招投标工作对技术和业务能力方面的要求都比较严苛,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内容以及过程需要保密,造成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十分薄弱,因此减少了一些参与方因为虚假信息或者不良记录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再加上有些参与方不够熟悉招投标的相关程序及法律法规,也没有足够的业务技能和很强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素质,这也就损害了其他招投标的相关参与方的利益,破坏了建筑市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1.3监督管理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
        监管力量严重不足,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管机构职能交叉,不利自身监督;监控手段落后,难以察觉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等诸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1.4法制建设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
        尽管我国在建筑市场这方面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一些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加上一些主体方的法制观念淡薄,而且有些地方性、部门性的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明显不符,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让那些违规违法的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招投标规范化建设
2.1.1 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对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的每一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不合格者严禁进入招投标市场,并对其不规范、不合法进行制止和整改,并将相应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可取消其招投标资格,确保整个招投标项目顺利进行,净化建筑市场招投标的竞争环境。
2.1.2 规范招标行业的代理行为
        首先,在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时对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代理机构具备独立完成招投标工作的能力,对于那些已经进入市场但是资质并没有达标的机构应立即清出市场。
其次,确保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性。招标代理机构理应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组织,而不附属于任何一个部门。多增强代理机构员工独立、诚信的意识,避免其为权利或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性的行为。最后,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为其提供更多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及相关职业道德的加强宣传,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有利于加强其承担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整个招投标市场提供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
2.1.3 规范评标委员会
(1)完善评标专家数据库,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
        组建专家数据库时,应保证选出的每组专家中,在经济、技术、法律、管理等各领域都有能力,在选择过程中,相关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监督,同时也呼吁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防止监管机构扮演双重角色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开与公正,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2)评标专家名单保密制度的落实
        从专家的选取到告知到加入评委会等过程进行严厉地把关,从制度上杜绝专家名单的泄露。尽量缩短专家抽取与评标开始之间的时间间隔,在此过程中减少空余时间;在通知时尽量不通知具体事项,等到达之后在确定具体工程和地点;在评标过程尽可能避免专家名单的泄露,在对专家方面也要统一口径,避免其违反保密原则,在有合理条件的情况下,彻底实行全封闭评标。
(3)监督评标行为,落实准入清出制度
        借助现场的辅助录像或者实时巡视监督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强化对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在评标过程中也应将评标工作中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以便问题出现后可以追究到责任人,从根本上提高评标质量。加强评标专家跟踪考评,贯彻落实准入清出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平台,对评标过程中不认真负责以及缺乏职业道德的专家进行曝光处理,及时跟进信息,情节严重者应及时清出评标委员会,落实准入清出制度,建立起持证上岗、定期考核、继续教育、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办法。
2.2 改进招投标管理的保障措施
2.2.1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信用机制建设
        针对我国招投标活动信用普遍低下的现状,应尽快完善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完善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
        建立动态资信数据库,将招投标活动各参与方的信用状况、履约记录等信息统一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让公众对失信企业进行有效评价,从而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遏制失信行为,也可以将信用评级结果作为选择中标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2)将信用奖惩机制纳入法律体系
        建立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为一体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并大力推广这种信用奖惩机制,在法律层面对其做出相关规定,使其尽快融入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并对违反规定者通过法律程序严肃处理,让人们意识到失信行为的严重性,共同监督创建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2.2.2 加强法制宣传,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大力开展招投标法规的宣传工作,从思想根源上建立起不违法的防线,起到一定监狱警示作用,使得招投标活动的各参与方都懂法、学法、守法。加大立法进度,建立机制防线,使人不能违法。加快对招投标相关的立法研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我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积极发挥法律及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扩大侦查范围,增大惩罚强度,加大执法力度,教育警示、加强威慑和严厉打击相协调的良好效果,从根本上遏制投标人的这种违法意识。

三、结束语
        在引入招投标制度后,我国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推出的一些招投标方法和制度也有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试图通过从招投标各个参与方的规范化建设来达到规范招投标制度的目的,同时改进招投标管理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的信用奖惩机制,完善现阶段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促使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规范我国招投标市场经济。相信我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会进一步完善,从而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招投标市场秩序公平、公正,使我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实现我国招投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福桥.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策略[J].绿色环保建材,2021(03):169-170.
        [2]李文君.建设工程常用评标方法对比研究[J].四川建材,2021,47(03):221-222.
        [3]曹鹏.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与投诉及应对策略[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1(05):181-182+186.
        [4]李楠.建筑经济管控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J].四川水泥,2021(03):326-327.
        [5]陈芳.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途径探究[J].中国中小企业,2021(03):76-77.
作者简介:龚琼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0.05 籍贯:湖南 民族:汉 学历:大专 职位: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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