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东 吴佳年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火灾事故调查主体育调查任务,火灾事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质,即火灾事故既可以是自然灾害,也可以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如果不从调查的角度对火灾进行分类,消防监督机构就无法对所有火灾进行调查,对调查程序没有严格要求,导致调查中出现很多问题,因此对我国火灾事故调查探究很有必要。
关键词:火灾;事故;调查;
一、调查主体
从火灾事故调查的目的出发,确定火灾事故调查管理机构有利于满足火灾事故调查的以下要求:①反应迅速。火灾事故发生后,燃烧的火势往往会引起周围人的震动、周围的疏散或急于灭火。即使火势被扑灭,人们也更加注意处理遇难者和对伤者进行急救。已成为当地暂时的社会问题。确定主要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有助于快速调查火灾事故,尽快查明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造成的社会冲击,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②准确公正。由于火灾事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因调查结果不正确或结论不公而引起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同情心。火灾事故调查对象的确定,应力求保证调查结果准确、公正。③突出重点。由于我国的深入发展是为了建立和完善一个充满社会经济活力的社会,小政府大社会将是政治改革的必然趋势。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应根据火灾的性质。首先,突出要点并考虑一般性。即从火灾事故的性质出发,火灾事故多为事故。对于大多数火灾,只要与诉讼无关,不一定会被政府机构调查。检测可能由纵火引起的火灾。
二、调查任务
(一)查明起火原因
火灾原因的确定是基于消防警察机构的科学依据,即根据火灾调查过程中的人力物证(火点、位置等)。火焰、火源和燃烧物体,以及其他书面证据,如模拟实验、法医结论等)和其他法律证据,一个工作与系统对火灾事件做出客观的结论。火灾事故调查中作为证据的着火点是火灾发生时的初始着火点。火是由于火点蔓延而形成的。着火点是确定火灾原因的起点和地点。火源是直接引起火灾的初始火焰。源是在着火点点燃第一种可燃物的热能,即为燃烧反应提供可燃物和氧化剂的能源,如明火、炽热的物体、电弧、静电火花、碰撞火花等;火源作用引起的火焰是最先燃烧的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金属钠、钾等。火灾三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旦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控,就会蔓延、扩大而引发灾难,称为火灾。因此,查明火灾原因是火灾调查的关键。火灾事故的调查需要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来证明起火原因,所以要从意义上分析证明。
具体而言,火灾事故调查取证是参与火灾事故调查的人员利用证据澄清或指出火灾真相的活动。其次,在火灾事故调查中使用“证明”一词时,应理解该词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利用证据查明和核实火灾真相的认知活动,二是解释或向他人解释。活动表明发生了火灾事故。例如,消防部门人员在调查一起火灾事故时,证明调查员已经通过了火灾现场的环境检查,从火灾痕迹、蔓延痕迹、烟雾痕迹、倒塌痕迹,结合消防员被介绍给其他人员,在脑海中形成可能的火灾原因,然后通过对现场的初步调查,对火灾原因形成进一步推断,并通过专项调查核实后者的知情人的第一判断。判断,很深的得出结论。另一个是他的证明,是向别人解释或展示。侦查人员在向他人解释时知道或者认为自己知道结论,而他人不知道或者不相信的,应当用证据向他人证明。例如,在火灾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两类涉及消防机构的刑事案件,消防部门完成调查后,消防部门将做以下工作:法庭调查阶段的证人,并解释判断火灾的过程。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既有自报证,也有其他报证,因为作为公共安全机构的组成部分,火灾事故调查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调查,也可以是刑事调查。主要是自我报告,证明给后者,主要证明给他看。
因此,火灾事故调查中的证明过程本质上是自助证明,这一结论的意义在于有助于火灾事故调查方法的选择。按照现行要求,只要发生火灾事故,调查完毕后,必须有《火灾原因记录》,《火灾原因记录》要有明确的结论。此类规定违反了调查内容,是调查与认证混淆的典型表现。当火灾事故的调查不涉及他人或外部实体的利益时,无需在法律文件中确定火灾原因。因为从对火灾的一般分析来看,受害者并不十分重视事故原因的确定,而是关心自己的权益,例如房屋火灾影响到他人,火灾事故涉及的当事人是他们的关注点。他们将遭受多少损失。因此,如果火灾不涉及其他人员或单位,且起火原因相对简单,则可以考虑采用更简单的调查方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只需要知道火灾事故的原因就可以了。此时,火灾事故调查员(消防部门或警察局)可以进行调查,然后进行登记。
(二)统计火灾损失
在近50年的消防工作中,消防机构一直从事火灾损失统计工作,其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民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和平》。《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调查是部门、机构、部门为国家目的,为收集国民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情况而进行的各种统计调查。政府管理目的,包括数字、书面或混合格式;表格、问卷;电信(电报、电话、传真等)、磁带、在线通讯(网络表格、电子邮件等)是普查、定期调查、一次性调查、试点调查等。火灾是通过收集、分类、分析、研究火灾情况、火灾规律、火灾特征等相关情况,了解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演变规律,为国家提高防火工作提供建议。根据规定,消防部门必须掌握火灾爆炸事故的损失数据。
当前,火灾爆炸事故损失的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统计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是火灾爆炸事故损失统计工作,是对消防工作的宏观监测。火灾爆炸损失统计通过对大量火灾爆炸损失数据的分析,运用损失统计,反映宏观防火的趋势。社会消防安全实施情况信息。对状态进行定量检查和监控,发现运行偏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以促进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其次,消防部门通过火灾事故调查,计算火灾损失统计,利用各种火灾。分析处理后的损失统计信息来源,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及时加强消防工作、发挥消防机构作用的依据,提出正确的建议。如何引导政府做出正确的决策防火和灭火的决定;三是火灾爆炸事故损失统计工作是宏观消防工作。可以说,各级政府领导在消防工作中的决策正确与否,取决于对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的统计。需要验证数据。因此,火灾爆炸损失统计的建设是消防警察机关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的一项行政工作,是政府的宏观管理行为。调查研究法律。和火灾损失的特点。它针对的是整个社会,而不是专门针对社会。当事人抽象的行政行为。
特别是在统计火灾爆炸事故损失时,首先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统计,有效提高对火灾爆炸事故损失统计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发挥重要作用。发挥统计在消防宏观管理决策中的作用,保障消防机构依法独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会偏离火灾的客观现实,会产生误导;第二,必须及时准确。社会经济发展对包括火灾爆炸损失统计在内的消防统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及时准确地反映火灾各个阶段的发展和发展特点,揭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存在于社会发展中,新的消防机构将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环境和消防安全服务。从实际情况看,在火灾事故调查和事故损失统计数据来源的基础上,要注意保证火灾爆炸损失数据的准确性。第三,要提前预测,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统计工作不再简单,它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和演变的反映,更重要的是预测预报消防安全针对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防范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消防安全障碍,为政府实施消防安全提供服务。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面对许多地方在火灾爆炸事故损失评估上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主要是纠结于对外界较少进行火灾事故统计的处理和分析,直接影响火灾事故统计功能的运行、咨询和服务。 在依法将火灾爆炸事故统计纳入国家统计职能后,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火灾爆炸事故信息的分析、研究和统计,发现新情况,内部法规对数据丢失的新问题。
(三)依法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
火灾事故后的相关责任是消防界过去一段时间未能明确的问题之一,需要就此问题进一步探讨。正如我们所分析的,现行的《消防法》及相关规定没有明确对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责任进行分析,原因是对火灾事故发生的责任缺乏明确的分析。一般应由消防机构实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企业无法经营和执行的责任认定,产生纠纷。事实是,消防警察机关在查明火灾的基础上,要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在其管辖范围内客观地予以处罚。但是,法律规定,依法处理责任人与认定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完全不同。将火灾事故责任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火灾爆炸事故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个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例如点燃火灾引起危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行为。被列为严重犯罪。任何国家的惩罚。因此,对火灾、爆炸事故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是国家的一种责任;余罪是火灾爆炸事故的民事责任,属于违反民法、违约或因民法而产生的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责任。减轻,其作用是减轻当事人的权利,其内容主要体现一种财产责任,关系主要是一方的责任。对于另一边。对于火灾事故造成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上的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自由作出民事决定、处理。
一般而言,火灾事故调查中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对他人造成损害和伤害的程度,以及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害,是划分责任的重要标准。 .由于任何特定责任总是源于某种肯定责任,因此所需的责任范围总是不同的。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规范中,责任范围不同,强制否定责任也不同。更重要的是,它涉及消防部门是否应该干预的问题,不一定是国家专案组追究负责任,该国其他法律领域也是如此。以产品责任为例。产品责任使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缺陷而对最终消费者负有责任。产品责任可导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只有在刑事或行政责任的情况下,国家专门机构才能介入,而民事责任可以通过司法调解、行业仲裁或私人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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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简介:
姓名:肖东、出生年月:1981年11月、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河南、学历:本科、任职单位: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职称:中级专业技术、研究方向:火灾调查)
第二作者填写简介:
姓名:吴佳年、出生年月:1984年2月、性别:男、民族:汉、籍贯:上海嘉定、学历:本科、任职单位: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职称:初级专业技术、研究方向:火灾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