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雯
太原市晋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国内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使得我国城市规模在持续扩大的同时,城市内部的建筑环境也变得的越发复杂,直接加大了城市消防工作得到难度。但城市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消防意识、设施布局等方面仍旧存在着问题。在我国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机制的背景下,本文阐述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的价值及其问题,并就如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进行了研究、探讨。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问题;机制健全
1、“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机制实施的价值分析
在国内《消防法》修订以及国务院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大背景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借助列清单、适度检查等方式,有效、科学落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避免该项工作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在相关工作细则的持续完善下,一个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信息系统可以逐渐健全,最终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消防监管机制,能够在强化消防监督工作科学性的同时,为今后消防监管工作模式的创新提供全新的方向[1]。此外,“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消防监督机制体系中的主要工作方式,除去部分特殊的领域之外,全部的监督检查工作都借助双随机抽查方式落实,能够形成一个常态化的消防管理工作机制,能够在全面整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资源的前提下,做到降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本投入,持续推高工作效率。
2、当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实施的问题所在
2.1社会单位库的基础信息缺失
从贝努利大数定律准则看来,经过大量重复实验所得出的结果,其平均值更加接近于某个确定数值的前提条件是:具备足够的随机抽样的样本数量,而在随机样本的数量相对较少的情况下随机抽取只能变得更为形式化.这一理论强调了样本数量足够多,却忽视了样本数据准确性对于抽查结果的重要影响,甚至于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样本数据本身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了随机抽查的社会效应。从相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来看,全国双随机系统内部共包含了269万多家一般单位、41万家重点单位以及670万家其他单位[2]。在国内双随机系统全面投入运行之后,仅在2020年的10月到11月这一个月的时间内,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检查的任务数量就达到了4.9万个,这也从客观层面反映出目前基层单位无法全面的掌握辖区内部单位的底数以及实际业务状况,也正是因为各个基层单位本身的摸排工作缺乏足够和细致性,使得基础数据的结果无法为双随机抽查提供很必要的支撑。
2.2缺乏足够的基层监督执法力量
就目前基层消防执法部门发展的状况看来,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繁重,简单而言,基层消防执法力量相对较为薄弱,个别地区的消防救援大队也只有两人或者是三人。这种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量,根本无法达成现行消防监管机制落实的根本目的。对于这些消防基层单位而言,不但需要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各单位相关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同时也需要参加政府召集的各类会议,进一步加大了基层消防监督执法的任务总量,从而使得“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监督机制实施,无法取得既定的工作效果。
2.3检查结果运用效果达不到预期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的创新,在于针对消防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但最终实现的目标是公示公开对应的检查结果,并以这一结果作为落脚点,督促社会单位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水平。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双随机抽查结果单纯局限在消防监督机构向社会进行公开,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并未意识到本身消防信用的重要性,再加之抽查结果部门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等信息未能及时抄送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使得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信用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直接影响到社会范围内消防安全水平的提高。
3、“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完善的策略
3.1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的健全
为了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机制实施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必须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部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这也是摸清辖区内部各单位的消防状况以及整体数量的有效方式[3]。消防监督工作需要实行随机抽取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而省级和市级的消防总队以及支队都需要建立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名录库,将取得相应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资格的人员纳入其中,并逐步建立分专业分职称的消防监督业务能力抽查系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从整个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消防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这一名录库中也需要将各个辖区的全体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数量纳入其中,以便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模式的实施提供完善的数据支撑。这些数据的收集,可以通过建立消防信用档案的方式,让各级社会单位自觉提供内部的消防信息。除此之外,在抽查执法的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究。
3.2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的强化
由于我国目前消防监督管理机制中存在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这一问题无法通过短时间增加编制的方式进行缓解。为了更好的缓解消防监督力量和双随机抽查任务总量之间的供需矛盾,可以参照我国相关部门所出台的各种意见文件,将消防员纳入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群体中,如此一来,基层消防人员进入到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中,能够在持续壮大基层执法力量的同时,有效缓解基层消防单位人员配置不足、工作任务较重的问题。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持续完善消防安全辅助执法制度,充分发挥该类人员在消防宣传、社会培训等方面的辅助性、监督作用,更为有效地缓解基层消防单位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3.3检查结果的公示管理
在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机制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双随机抽查结果能够全面地提高社会范围的消防意识水平,消防监督部门需要将消防监督检查结果的相关信息纳入到当地政府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在真正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之前,将抽查工作的实际依据、针对的主体对象、范围、比例等内容进行网络公示。在得到检查结果之后,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同时,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健全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并持续完善消防安全黑名单档案,从而建立起一个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有效衔接消防监督随机抽查和社会信用体系,对于那些已经列入消防安全黑名单的单位,需要对其各类市场经济行为进行一定限制,借此进一步强化各社会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这也是各社会单位有效落实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4、总结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的落实,能够在全面整合执法资源的同时,降低成本投入,并提高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针对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中出现的社会单位库基础信息缺失、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相关部门需在持续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的前提下,将基层消防员等力量纳入到消防监督执法体系中,并配合检查结果的公示管理,真正达成强化社会单位消防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兴旭.“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潜能探析[J].今日消防,2021,6(06):93-94.
[2]李海英.“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消防界(电子版),2021,7(08):102-103.
[3]王维雄.如何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下做好消防监督工作[J].消防界(电子版),2021,7(04):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