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若干思考

发表时间:2021/9/7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4月第12期   作者:柳飞
[导读] 男女平等主要指的是男女的尊严和价值平等、男女权利和责任的平等
        柳飞
        中共莱西市委党校

        摘要:男女平等主要指的是男女的尊严和价值平等、男女权利和责任的平等。男女平等作为我国基本国策,全面贯彻与落实该政策在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人都有享受权利的机会,想要在新时代筑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制度根基,通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补强妇女发展短板,有效地促进男女平等事业的新进程。本文阐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义,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度根基的思路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支撑思路展开探究。
关键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前言
        男女平等是依据我国的国情而提出的,强调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自己的权利。在1995年的联合国第四次世妇会上,江泽民首次提出男女平等,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这也充分体现出了国家和党对妇女地位的重视。男女平等这一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了妇女这一较大人力资源的创造热情,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基本概述
        2、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对我国成立以来坚持的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升华,也是政府顺应时代的发展而做出的决定。男女平等这一项基本国策经历了由国家领导人提出,到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最终写入全国的党代会报告中,这些都反映出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高度重视。人类追求的永恒话题是公平正义,而在新时代,人们对于公平公正具有更高的渴望,所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义重大。从政治层面看,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党顺应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也是根据我国的现实需要而做出的决策;从理论层面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党对妇女发展的重要认识;从法律层面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也是法治基本要求;从权利层面看,平等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不管是在政治、经济等公共领域,还是在家庭等私领域,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从文化层面看,男女平等主要目的是建设和谐的性别关系;从道德层面看,男女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部分。所以说,男女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度根基的思路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度根基的思路主要从妇女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建立健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和补强妇女发展短板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1、妇女权益的维护与保障
        自党诞生之日起,便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作为奋斗的目标之一,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到国务院文件以及法律的确认,再到写入报告中,都体现出了落实这一国策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国家在保障妇女权益、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同时,制定和实施了妇女发展纲要,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国家机制,各级政府作为执行机关,在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有着重要的职责。我国妇女保障法规定政府是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并规定了其职能责任: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加强对妇女权益的维护与保障;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妇女儿童的机构,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维护与保障工作。同时,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优势,保障妇女事业发展、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相应的救济和帮助。此外,妇联是党和政府连接妇女群众的桥梁,在妇女权益方面起到一定的维护作用,而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尤其是各级政府。
3、建立健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法律构建过程是否公正,对其结果的公正性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到法律法规中,避免对妇女权益可能造成影响的制度出台,从男女平等视角出发,对法律法规进行不同性别影响的评估,将其体现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中。首先,建立健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主要是加强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性别意识,将其对性别平等的认同感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并贯彻到具体的实践中,促进男女平等国策的落实。其次,建立健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有利于发现和消除制度方面的性别歧视,通过将较为先进的性别文化融入制度中,细化政策中保障妇女权益的条款,活化影响男女平等的中立条款,补充法律中保障妇女权益的空白条款,真正做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实现男女平等。
3、补强妇女发展短板
        中国妇女与新时代同行、建功,充分展示出了奋发向上的新面貌,极大地提升妇女发展水平。党和国家在推进五位一体和协调四个全面的过程中,根据我国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将男女平等以及保障妇女权益的宪法要求贯穿于立法、执法、守法等全过程,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同时,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以及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真正实现男女平等,所以,在贯彻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必须要补强妇女发展的短板。一,解决不平衡问题,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存在不平衡问题。二,解决不平等问题,男女在资源分配、权利、机会等方面存在不平等问题。三,解决不充分问题,社会对妇女的贡献、才能认识不充分,尤其是对妇女在生育和家务劳动等价值方面。四,解决不富裕问题,仍有许多处于贫困状态的妇女。

五,解决不尊重问题,社会中对于妇女的歧视严重损害妇女的尊严。六,解决不安全问题,妇女经很容易成为侵权行为中的受害者。只有补强妇女发展的短板问题,才能够真正实现男女之间的平等。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支撑思路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支撑思路可以围绕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关注妇女权利和消除男尊女卑的思想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1、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有助于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精神支撑。任何法律制度规范都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且建立在文化基础之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制度蕴藏在文化中,某种特定制度的产生依赖于某种特定文化,而制度的实施也需要有文化的支持。对于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政策来说,先进的性别文化为其提供产生的条件,而先进性别文化则指的是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紧跟性别平等时代,有助于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文化,其主要倡导的是构建两性互相尊重、和谐发展的两性关系。
2、关注妇女权利
        妇女问题也是人权问题,而妇女的权利则是人权,这也是国际共识。妇女解放的目标就是作为人全面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的解放与家庭问题联系密切,如果只将妇女限制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是无法实现妇女解放的。毛主席曾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既是对妇女能力肯定,也是对男女平等的强调,虽然党和政府一直在关注关注妇女权利、保护妇女的权益,但是还会存在一些重男轻女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首先,政府应从政策方面加以引导,严惩损害妇女权利的行为,并出台与妇女相关的优惠政策等,同时,企事业单位也应多重视女性作用,为其提供适合女性职业发展的工作和机会。其次,家庭方面也应多给予女性一些理解和支持,不要使其在家庭和工作间来回奔波而顾此失彼。
3、消除男尊女卑的思想
        想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就需要消除男尊女卑的思想,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创造有利于男女平等的思想文化氛围。首先,要充分了解先进的性别观念对实现男女平等的推动作用,认识到构建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意义,使其成为促进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的助力,否则,当女性形象被客体化,即使有关男女平等的制度再好,也会被这种落后的性别文化淹没。其次,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妇女权益的案件,社会的道德判断更为关注,所以,司法机关应跳出法律规定审视妇女权益,站在先进性别文化的道德制高点对法律的适用性进行考虑,有效地结合法律和社会效果。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坚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消除男尊女卑思想,消除任何贬低女性价值和尊严、侵犯女性权益等落后的性别文化。
结束语:
        男女平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使命,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制度根基和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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